山东公布7大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例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08-20 来源:
近年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不断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建设,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该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省7大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件,涉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垄断协议等违法行为。
记者现场了解到,7大典型案件分别是:青岛新奥新城燃气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临沂25家会计师事务所垄断协议案、日照14家会计师事务所垄断协议案、山东银座家居有限公司等6家家居商场垄断协议案、冠县卫计局指定医药配送企业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指定太阳能热水器供应企业案以及济南市卫生局、教育局指定儿童入院查体医院案。
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不仅不能促进行业自律,还损害了行业内通过正常竞争获得发展成果的经营者利益,削弱了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破坏了相关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长崔峰辉介绍,上述案件中,有多起是由行业协会助推形成的。
行业协会具有天然联合的特点,因此往往隐含着排除、限制竞争的可能。崔峰辉说,当行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协会很可能偏向成员和协会的局部利益,特别是行业内一些大企业,会利用其在协会中的主导地位,组织行业内经营者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这时协会就成了经营者进行联合和达成协议的场所。对此,该局将继续做好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以此增强相关行业企业自觉守法经营意识,正确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是该局重点工作之一。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高绍辉介绍,该局依法对行政垄断行为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共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8件,涉及公共交通、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等多个民生领域。针对发现的此类问题,该局在调查核实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行政建议书》或进行行政约谈,相关部门均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离不开反垄断执法。高绍辉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围绕促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和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探索、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坚持以民生为重点,加强对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企业行业、领域的反垄断执法,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同时,构建权威统一、专业高效的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反垄断执法队伍建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据统计,截至目前,原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公告中公示的61件垄断案件中,山东省局查办的有5件,位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