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进一步加快——对外开放活力将持续释放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5-2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从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事中事后监管等3个方面,将共计18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5年多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已形成“1+3+7+1”覆盖东西南北中的联动发展格局。
近年来,自贸试验区通过首创性、差异化探索,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着力点,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大胆尝试。
5年多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和新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在电信、农业、文化等领域进一步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
不同自贸试验区建设,带动了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的优化,形成了改革开放红利共享的局面。各个自贸试验区形成若干改革试点经验,正在全国进行复制推广。
比如,辽宁自贸试验区围绕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开展创新试点,复制推广了“‘保税混矿’监管”新模式;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积极开展探索,复制推广了“保税燃料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等5项保税燃料油供应方面的政策措施;陕西自贸试验区围绕提高中欧班列辐射带动能力大胆探索,复制推广了“铁路运输方式仓单归并”新模式,显著提升了中欧班列的通关效率。
这些试点经验来自地方、服务全国,较好体现了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成果,达到了通过差异化探索形成更加多元、更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的预期目标。
当前,面对国际环境新变化和国内发展新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将紧紧依靠制度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彰显改革开放试验田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在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形成高标准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蹚出新路。
今年,我国将以更大力度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分步骤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在探索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方面,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海南的特点,尽快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同时,推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设立及方案制定工作,支持上海在推进投资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大胆创新探索。
此外,今年还将进一步压减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加快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进程。研究出台进一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重点改革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从而努力形成更多高质量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形成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