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 专访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倪岳峰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近年来,海关总署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海关各领域改革。
2018年12月,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42.5小时,比2017年压缩56.36%;出口整体通关时间4.77小时,比2017年压缩61.19%
截至目前,国务院在全国范围部署复制推广的四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中,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共46项,占全部83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二分之一以上。
“今年3月,我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42.08小时,比2017年压缩56.79%;出口整体通关时间4.43小时,比2017年压缩63.97%。”日前,海关总署署长、党委书记倪岳峰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中国通关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从减少进出口环节核验的监管证件,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覆盖全国,到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一般监管拓展到常规稽查等全部执法领域,再到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先放行后缴税”……通关便利化大幅提高,正是中国海关顺应党中央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的战略要求,积极推进一系列改革措施,努力构建与时俱进的海关监管体系的必然结果。
面对当前全面开放新格局,如何评价中国的通关便利化水平?继续提高通关便利化的发力点何在?尤其是在中国推动全面开放,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更加注重制度型开放的大背景下,中国要构建怎样的海关监管体系?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倪岳峰为本刊记者一一作答。
大通关、大便利
《瞭望》:近年来,海关总署在推动通关便利化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当前通关便利化境况在全球处于什么水平?
倪岳峰: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跨境贸易排名从第97位提升至第65位,上升32位,说明中国的口岸营商环境得到了大幅的改善,通关便利化、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贸易便利化工作。海关总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发挥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牵头起草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深入推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大力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海关总署推行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进口矿产品“先放后检”,推广实施关税保证保险改革,推广应用机检设备智能审图,开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会同交通运输部、地方人民政府加大港口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力度,推进港口作业全流程无纸化。
2018年12月,全国进口整体通关时间42.5小时,比2017年压缩56.36%;出口整体通关时间4.77小时,比2017年压缩61.19%,超额完成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三分之一的目标任务。
二是大幅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海关总署会同各证件主管部门,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退出口岸验核”的原则,对通关环节需要保留验核证件进行简化,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数量从86种减少至46种,除4种因安全保密需要外,已全部实现联网核查自动比对。
三是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目前“单一窗口”标准版已建成12大基本功能,实现与25个部委系统对接,提供网上服务事项464项,覆盖海运、空运、公路、铁路等各种口岸类型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各种区域,以及报关代理、物流商务、金融保险等各类企业。目前累计注册用户已达220万余家,累计申报业务总量超过2.7亿票,主要申报业务(货物、舱单和船舶申报)应用率达90%以上,货物申报应用率100%。
四是着力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推动建立全国口岸收费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实行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制度,统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目录清单,明码标价,以信息公开倒逼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我国进口、出口单证合规成本分别从170.9美元、84.6美元降至122.3美元、73.6美元,进口、出口边境合规成本分别从745美元、484.1美元降至326美元、314美元。
五是有效提高口岸物流信息化水平。海关总署会同交通运输部、地方政府推进口岸作业场站货物装卸、仓储理货、报关、物流运输、费用结算等环节无纸化和电子化,进出口企业在港口信息化平台(EDI)实现无纸化操作,减少单证流转环节和时间,提高口岸作业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问题短板,注意倾听群众心声、企业呼声,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营造国际一流的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新型海关监管体系成形
《瞭望》:去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是如何以两个机构和两支队伍整合为契机打造口岸监管新模式的?
倪岳峰:将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是我国口岸管理体制一次脱胎换骨的变革,可以有效破解一直存在的口岸通关多头管理、手续繁琐、重复检查、效率不高等问题。
在落实这一改革过程中,海关总署按时完成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大力推进关检全面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国门安全和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外贸营商环境。
2018年8月1日,实现了整合申报,报关单、报检单两单合二为一;2018年底,实现了“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的“五统一”,原海关监管、检验检疫两大口岸通关作业环节历史性融为一体。机构改革后,通关流程和环节大幅精简优化,原报关、报检共229个申报项目合并精简至105个,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大幅提升,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好评。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全面推进政治建关、改革强关、依法把关、科技兴关、从严治关,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职能配置,推动关检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实现“脱胎换骨”的飞跃,构建业务架构统一、管理统一、系统统一的口岸监管新模式。
《瞭望》:“构建新型海关监管机制”被海关总署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那么新型海关监管机制与以往监管机制存在哪些差异?如今实际推动进展如何?
倪岳峰:“构建新型海关监管机制”是海关总署适应新形势、新挑战和新机遇,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海关,深入推进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海关总署以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海关各领域改革,海关为国把关更加坚强有力,服务开放更加全面到位,营商环境更加公平优化,口岸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机构改革后,海关管理职能拓展、监管范围扩大、监管链条延长,维护国门安全、促进贸易便利的要求更高、责任更大,需要我们设计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决策机制、制度措施、监管手段。为此,今年初,我们制定了《海关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就是适应新形势需要,以“构建新型海关监管机制”为目标推动的新一轮改革。
一是通过实施进口“两步申报”,健全高效便捷的申报制度。企业可以不必一次性填报所有申报信息,而是根据掌握的信息分步填报,先申报一部分必要信息,放行提货,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申报信息,有效缓解口岸通关压力、优化资源调配。
二是通过安全风险防控“两轮驱动”,健全协同优化的风险管理制度。针对口岸安全风险防控的重要环节,以科学随机抽查掌控安全风险防控覆盖面,以精准分析布控靶向锁定安全风险目标,构建随机抽查与精准布控协同分工、优势互补的安全风险统一防控机制,更加有效地筑牢口岸安全防线。
三是通过实施监管“两段准入”,健全衔接有序的监管作业制度。对进境货物综合考量风险类别、高低、紧急等情况,分类施策、精准监管,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既确保重大风险在口岸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又立足口岸现有条件,如吞吐疏港能力、机构人力配置、硬件软件支持等,避免将安全风险全数压在口岸一线。
四是通过科学划分寄递渠道和货运渠道“两类通关”,健全统一规范的通关制度。逐步将邮寄、快递、跨境电商纳入全国通关一体化,针对邮寄、快递的物品及该渠道的小批量、多批次货物,统一规范通关模式,实现对寄递渠道的统一规范监管,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五是通过实施监管“两区优化”,健全自由便利的特定区域海关监管制度。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卡口+账册双优化管理”,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功能。对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试点取消工单核销和单耗管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探索创新服务贸易海关监管制度等举措,更好地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放型经济重要平台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田作用。
目前,“构建新型海关监管机制”的各项改革举措正在逐项落地。我们将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关联推进”的原则,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努力打造先进的在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体制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和广大外贸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助力自贸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
《瞭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对此,海关总署有何针对性的工作安排?
倪岳峰:海关总署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国际贸易通行规则、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制度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取得良好成效。
据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5周年评估,海关整体通关效率提升了40%;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40项贸易便利化措施中有38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实施;截至目前,国务院在全国范围部署复制推广的四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中,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共46项,占全部83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的二分之一以上,海关创新成果质量高、效益好,深受企业欢迎。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继续牢牢把握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这个核心和可复制可推广这个基本要求,强化监管、优化服务,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以新海关业务全面深度融合为契机,更大力度探索形成集成化、多元化的海关制度创新成果。支持和指导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把关检融合制度创新这篇文章做好,努力实现“1+1>2”的效果。
二是进一步发挥综合保税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平台叠加优势,释放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制度创新红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指导各地充分发挥好综合保税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两个开放平台功能叠加作用,营造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的制度创新空间,更大限度地释放改革创新红利。
三是对标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努力打造国际上最具竞争力的海关监管制度。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全力支持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新片区有关工作,加快研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型海关监管服务制度。
四是坚决防好风险守住底线,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同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改革,强化有效监管,确保风险可控。
《瞭望》:今年海关总署将突出哪些工作重点?
倪岳峰:今年初国务院专门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为目标,研究提出21条具体政策措施,是下一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和综合保税区升级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海关总署主要在三个方面推进任务落实:
一是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大力协调组织各部门推进落实《若干意见》。截至3月底,21项任务中的17项已基本完成,其余4项需长期落实的任务也都在持续推进中。
二是要求各直属海关加大对地方政府、广大企业的政策宣讲宣传力度,使各地特别是广大企业全面了解《若干意见》的具体内容、政策意图,积极入区发展,享受政策红利。
三是认真落实《若干意见》,完善政策,创新监管,降低成本,激发活力。比如,将允许入区企业享受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的时点从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之日提前到国务院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之日,使企业入区后可尽快进口相关设备并安装调试,大大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允许综合保税区内加工制造企业利用剩余产能承接境内区外委托加工业务,进一步释放企业产能,促进稳外贸、稳外资、稳就业;允许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已获批的人用疫苗或体外诊断试剂,在具备必要监管查验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内查验,等等。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持续抓好《若干意见》的推动落实,把综合保税区打造成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促进我国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