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支持自贸区改革开放更多先行先试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7-09 来源:中国政府网

        《经济参考报》7月4日刊发题为《国务院:支持自贸区改革开放更多先行先试》的报道。文章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部署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推动外贸模式创新。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部署,各自贸试验区积极发挥“排头兵”作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促进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了一批试点经验,并已在全国推广。下一步,要立足改革开放大局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紧扣制度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在进一步自主开放、不断开放、加大开放上迈出新步伐,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一要推动相关省市政府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提升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性。二要实施好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等提出具体措施。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强化竞争政策试点,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抓紧研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企业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经验。三要完善保障措施。对重大改革事项,地方和部门要建立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程序提请调整和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对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

         “自贸试验区过去是政策洼地,未来是制度高地。自贸试验区发展要与整个经济发展联动。也就是自贸区先行先试,其他地方跟进,在动态复制推广过程中,寻求更多新突破。”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说。

         商务部研究院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认为,贸易便利化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包括海关、货代、物流、报关、退税、金融服务、口岸管理等。如何通过大通关模式以及单一窗口、电子口岸的建设让贸易成本下降,提升贸易效率,进而提升整个贸易便利化综合水平,未来需要自贸试验区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背后需要金融服务方式配套跟上。随着金融业扩大开放步伐加快,下一步自贸试验区将推进金融和贸易投资更加紧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