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的致辞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尊敬的周江勇书记,朱从玖副省长,尊敬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木善幸助理总干事,越南科技部副部长范公昨先生,东盟秘书处和东盟各国知识产权局局长,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很高兴同来自国内外的知识产权界同仁朋友和产业界朋友相聚在钱塘江畔,共同出席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这里我谨代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年会的成功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年会的国内外各位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对浙江省、杭州市支持举办此次年会表示由衷的感谢!

        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作为国内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知识产权年度盛会,这些年来得到了各方面的热情参与。今年的年会与往年相比又有了三个明显的变化。

         一是会议地点的变化。今年的年会是我们首次在北京以外的城市举办,而且将会议地点选在了杭州国际博览中心,这里曾经是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G20)杭州峰会的主会场,在这里举办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同时还要举办第十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使年会有了更多的国际意义和国际风范。

         二是年会名称的变化。今年是首次由中国专利信息年会和中国专利年会,升级为中国知识产权年会,涵盖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种知识产权,以及运营、服务、维权、立法、司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真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年度盛会。

         三是年会主题的变化。前几届年会主要是围绕专利与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等主题展开,今年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将年会的主题确定为“知识产权与时代同行”,这体现出更加广阔的历史思维,也为与会者提供了更多可以交流的空间。

         大家知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回顾70年的非凡历程,我们可以自豪地说,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一步一步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史性跨越,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不仅成功赶上了时代,顺应了时代,还有力地支撑了时代的发展。早在1950年,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面临国内艰巨繁重的恢复重建和国际上的一些封锁,依然制定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等知识产权法规,对实施专利、商标制度作出了初步的探索。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立足时代之需,开始全面建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制定出台并多次修订完善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并相继加入了知识产权领域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现如今,中国每年的专利、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经分别位居全球第二位和第三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时代。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已经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18年的76.88分,累计提高了13分,整体步入良好阶段。前不久,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9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排名第14位,较2013年整整提高了21位,位居中等收入经济体之首。2013年至2018年,国外申请人在华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超过79.8万件,年均增长3.9%;申请商标累计超过108.8万件,年均增长10.5%,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巨大,举世公认。

         回望历史,我们充满感慨;面向未来,我们信心满怀。新的时代,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道路,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这样的根本定位,从国内国际两个维度,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等多重作用,有力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方面,我们将立足国内,继续坚定不移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是我们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是中国政府一以贯之的原则立场和既定方针。面向新时代,我们将从宏观政策、战略规划、法律法规、审查业务等多个层面做出努力。

         在宏观政策层面,今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的整体提升,为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明确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也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知识产权工作汇报,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作出部署。

         在战略规划层面,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明晰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战略思路和战略举措,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接续推进、压茬进行。

         在法律制度层面,我们将认真落实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和新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更加严格的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快推进专利法的修改,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更好地保护专利权。

         在审查业务层面,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提高专利、商标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通过上述努力,进一步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让创新创业蓬勃开展,让商贸活动更加便捷,让社会公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另一方面,我们将着眼国际,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支撑,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目前,围绕多边层面,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推进专利合作条约、国际商标注册马德里体系在中国的普及运用,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共同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构建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

        今年4月,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王勇国务委员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高锐总干事,见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行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的签字仪式,并启动了首批7家中心的建设。目前,我们已经在全国建立了17家试点单位,力争2到3年内达到100家左右,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围绕周边合作,我们积极推进向北的中蒙俄三局合作,向东的中日韩三局合作,向西与中亚各国的知识产权合作,向南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今天,将在这里举行第十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共同探讨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合作的下一个金色十年,促进共同发展。围绕小多边合作,我们积极推进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合作和金砖国家知识产权五局合作,以及中非知识产权合作等。围绕双边合作,周三将在北京举行中法知识产权混委会会议,不久还将举行中欧、中英、中日、中韩等知识产权双边会,推进知识产权全方位对外合作。这里,我愿重申,中国将永远做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实践者,做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坚定维护者、参与者和建设者。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知识产权是一个国际规则,这一国际规则的构建,凝聚了各国对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的追求。历史上,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建立,到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签署,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各方普遍接受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体系。我们要切实维护这一规则体系的连续性、稳定性,不能轻言放弃。当然,事易时移,变法宜矣,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同样如此,需要我们根据时代的变迁,推动其不断完善发展,增强开放性,体现包容性,但这需要由世界各国共商共建共享。我们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我们倡导通过对话磋商,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好服务各国正常的经贸和科技、文化交流,反对以知识产权保护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作为知识产权人,同样需要顺应时代发展,作出历史贡献,不负人民期待。本届年会为各方深入探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平台,真诚地希望大家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相互交流、加强合作,共同探寻面向未来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让创新创造更多惠及各国人民,让开放合作更好促进共同发展。最后,预祝本届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