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业务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CCOIC

(一)接待来访团组,组织出访团组。 接待包括随外国领导人来访的外国经贸代表团,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开展研讨、交流和项目对接;组织包括配合国家领导人出访的中国企业家代表团出国访问,安排代表团与国外商协会和有关企业开展研讨、交流和项目对接;组织会员企业到有关国家与当地商协会和对口企业开展交流和贸易投资项目对接。

 

(二)受邀参加政企对话会。 围绕会员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政策建议,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代表与企业对话,推动政府部门关注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积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统筹运营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 负责中国贸促会与其他国家商协会组织建立的多边、双边工商合作机制秘书处日常工作;授权地方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地方商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承办多双边工商合作机制联络办公室工作,统筹、指导机制联络办公室开展中外企业间互访、研讨、信息交流、项目对接、培训等活动。

 

(四)组办境内外展会论坛。 承办中国贸促会代表国家在国外举办的经贸展会论坛,根据市场需求策划举办境外展会论坛;承办中国贸促会自主举办或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合作举办的境内展会论坛;联合地方政府或行业组织策划举办境内展会论坛;根据市场需求自主举办境内展会论坛。

 

(五)筹划运营世博会中国馆。 受中国贸促会委托承办世博会中国国家馆的筹备和运营工作:策划世博会国家馆的设计、施工、运营工作方案,依法遴选设计、施工、运营服务供应商并监督其完成有关受托任务,招募国内外企业参与、参加国家馆专项活动。

 

(六)协调提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 根据会员企业需求,协调有关服务供应商向会员企业优先、优惠提供出证认证、开具ATA单证册以及法律顾问、商事调解、海事理算、知识产权注册与保护等方面的商事法律服务。

 

(七)提供国际商事培训和信息服务。 向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国际商事规则与惯例、国别贸易投资环境、境内自贸试验区和延边及境外经贸合作区营商环境与规则、贸易摩擦应对、国际商事风险防控及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培训;为会员企业提供定制贸易投资信息及配对服务;定向或多向推送国际商品和服务供求信息。

 

(八)联系提供仲裁服务。 根据会员企业需求,依法为会员企业联系有关机构提供经济贸易仲裁、海事仲裁。

 

(九)开展对外贸易磋商和游说。 组织相关行业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投资限制和保护措施的对外经贸游说,参与国际经贸摩擦应对;组织行业磋商,预防和寻求以非对抗方式消弭国际经贸摩擦。

 

(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与惯例的制定和修改。 选推中国企业家代表和专家到国际商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专门工作组和其他国际组织任职,代表中国工商界和有关行业立场和利益参与、影响、引导国际商事规则与惯例的制定和修改。

 

(十一)反映企业对国际贸易投资的政策诉求。 研究整理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对国内外贸易投资政策的诉求和对有关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反映,提出有关国际贸易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安排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