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与惯例委员会通讯2020年第4期

发布人:张卓 发布时间:2020-04-26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ICC工作动态

  • 4月10日晚间,ICC学院组织召开了主题为“疫情下商业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的线上讲座,吸引了全球近2000名贸易从业者参加,ICC China组织了240余名国内贸易从业者、高校学者、律师等参加讲座并参与线上讨论。讲座上,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主席埃库门特·埃德姆介绍了ICC最新发布的《不可抗力及艰难情形条款2020》的主要变化,并为当前疫情下的商业合同当事人提出建议。ICC仲裁和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南亚地区主任阿比纳夫·布尚分享了3个ICC国际仲裁院审理的不可抗力条款相关仲裁案。
  • 4月23日,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召开2020年线上工作会议,来自中国、美国、德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的近70位理论及实务界专家参会。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高祥,副主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法务官孙豳及委员会成员、秘书处人员等中方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主席埃库门特·埃德姆主持,主要围绕ICC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工作、《国际商会B2C网络销售条件》起草进展情况、《不可抗力及艰难情形条款2020》重点内容、Incoterms®2020宣传推广工作、欧盟数字化发展现状等议题进行讨论。详细内容参见会议新闻:https://mp.weixin.qq.com/s/H--91jPjd-zzoqtTirhObg

 

ICC China工作动态

  • 4月17日,ICC China发布中文版《不可抗力及艰难情形条款2020》及相关指导文件《商业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应当考虑的一般因素》。

 

行业动态

  •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这批案例主要是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案件,所涉企业在案件审理期间或者重整计划、和解协议执行期间遭遇疫情不利影响。这批案例主要体现了破产法律制度所具有的以下功能价值:一是在案件审理程序中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实现市场资源的高效配置;二是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挽救功能,集中清理债权债务,促进企业再生;三是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依法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助力疫情防控和物资生产。
  • 4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未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一律不得开展或变向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被授权局在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超越被授权范围、擅自转授权或委托不具备授权条件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拒不接受授权局指导或执行授权局规定、弄虚作假、消极懈怠、丧失授权条件以及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包括责令被授权局撤销或者改正其违法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通报批评等在内的处理。
  • 4月16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新冠肺炎疫情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发卡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衍生相关风险,单用途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通知明确,应建立单用途卡发卡行业和企业风险监测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发卡企业经营动态。针对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不同行业的特点,梳理发卡行业和企业兑付风险先导指标。高度关注停止经营、消费纠纷频发、大幅折扣发卡、存管资金异常变动、停止报送业务数据、重大负面舆情等各类风险信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异常发卡企业名单制度,摸清风险底数,力争把风险控制于源头、化解在早期。
  •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十条,涉及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期间顺延,加大司法救助与企业帮扶等内容。关于不可抗力的法律适用,是《意见》的重中之重。正确认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对民事法律关系特别是合同履行的影响,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对于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民事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在综合有关方面意见、学界观点、实务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在具体适用上,《意见》强调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为妥善解决涉疫情民事案件特别是合同履行问题提供明确规则指引,也为不可抗力规则的滥用设定“防火墙”。
  • 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立法规划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岳仲明透露,社会公众对民法典草案提出的一些具体意见包括:建议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建议明确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建议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建议对居住权制度作进一步完善;建议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对有关条款的表述进行研究;建议明确民事主体应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才能请求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建议对胁迫婚姻的撤销,规定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权;建议增加规定试收养;建议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岳仲明表示,立法机关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建议。
  • 4月24日,为建立健全个人保险实名管理制度,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银保监会就《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6章,46条,包括总则、保险实名查验登记系统和实名信息记录、身份证件核对和实名信息查验、实名信息安全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办法》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和实名信息种类,二是将实名查验登记要求嵌入保险业务全流程,三是明确查验责任主体、查验内容、不同业务的查验流程和查验要求,四是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实名信息安全管理,五是强化对违反实名登记规定行为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