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与惯例委员会通讯2020年第7期

发布人:张卓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ICC工作动态

  • 7月7日,ICC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公布了秋季工作会议安排。委员会将于10月22日在线上召开秋季工作会议,具体会议议程及注册方式待通知。

ICC China工作动态

  • 7月,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征询成员单位及专家意见。
  • 7月8日,ICC China正式推出“国际商会Incoterms®2020规则注册培训师”项目。ICC China遴选委员会负责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并向国际商会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Incoterms®2020规则注册培训师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将获得由ICC颁布的“国际商会Incoterms®2020规则注册培训师”电子证书,并获得“国际商会Incoterms®2020规则注册培训师”称号。项目详情请参见https://mp.weixin.qq.com/s/EXmnZ5AWe5fesjVjdLcsUw,有意报名者请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张卓,电话:010-82217817,邮箱:zhangzhuo@ccoic.cn
  • 7月23日,ICC China商法与惯例委员会在线召开2020年上半年工作会议及民法典专题讲座。委员会执行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祥,委员会副主席、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交通物流事业部副部长杨运涛、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委员会副主席单位代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第二营业部副总经理郭益林、小米集团法务部国际业务BP总监卢英红,ICC China银行委员会保函工作组专家、德衡律师集团总裁、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蒋琪,以及来自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等40家机构的9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会上,杨运涛副部长、高子程会长和卢英红总监等委员会副主席及副主席代表致辞,执行主席高祥教授汇报委员会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会议还配套召开了民法典专题讲座,就民法典的总体情况、立法亮点、以及合同编的最新立法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

行业动态

  •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发布了“相关国家和地区不可抗力法律制度系列研究报告”。为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对涉外商事海事领域带来的挑战,帮助我国司法机关、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各国有关“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则和相关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国际商事法庭协调指导办公室委托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武汉大学外国法查明研究中心等五家域外法查明机构,以及部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就全球六十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中涉及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则及相关案例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了七期研究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请见:http://cicc.court.gov.cn/html/1/218/347/329/378/1610.html
  • 7月2日,《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条例》自8月1日起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海南化解纠纷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化解纠纷渠道,为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条例》细化和完善了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一是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主体和调解范围,规定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仲裁机构等可以依法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二是明确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定了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设立主体、案件受理范围、调解适用规则等,要求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明确调解员任职条件并予以公布,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
  • 7月9日,全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他指出,外贸外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稳住外贸外资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在国际环境和全球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情况下,要全力保住外贸外资市场主体,狠抓各项支持政策落地,全面加强对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在困境中求生存、寻商机。要把保市场作为稳外贸最紧迫的任务,把抓订单作为保市场的主要抓手,想方设法帮企业稳定市场份额,支持企业打通并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 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企业困难凸显,亟需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二是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三是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四是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六是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
  •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产权保护、公平交易、民生保障、服务开放等方面,提出31条贯彻意见。《意见》要求,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国际司法协助,依法妥善化解涉外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依法保护外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深入推进国际私法交流合作,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 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 《意见》突出了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通过健全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坚持公平竞争制度,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为实施好各项政策奠定基础。《意见》强调了建立和保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例如,《意见》要求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一体化平台;要求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制度,构建具有时代特点的课程、教材、师资和组织体系,建设慕课平台,构建多领域、多层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培训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