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1-04-30 来源:河北省贸促会

        2021年4月23日,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年度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以及三地贸促会的法律工作,对下步合作重点工作进行研究确定。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贸促会副会长任玉坤、原一级巡视员侯剑、二级巡视员张国凤,天津市贸促会二级巡视员戴胜国,以及来自京津冀三地贸促会的商事法律和出证认证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是北京、天津、河北三地贸促会在“贸易投资协同发展合作机制”的框架下,在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的指导下,共同发起设立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紧密合作机制,旨在加强各方服务资源、合作渠道、服务职能方面的务实合作,共同为京津冀地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专业化、便利化、高质量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合作委员会在2018年京津冀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揭牌成立,由三地贸促会分别作为轮值单位牵头负责每年度合作事项的落实。2021年由河北省贸促会作轮值单位。

        刘超部长在讲话中指出,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贸促会法律工作也发生了很多重大变化,特别是信息调研等宏观工作越来越重要,建议三地贸促会要大力加强这方面工作,形成高站位高质量的成果为地方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刘超部长还就京津冀三地贸促会如何进一步发挥合力,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中外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第二批“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合规风险排查、经贸摩擦预警点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任玉坤副会长在致辞中表示,几年来,在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的指导支持下,合作机制在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企业行稳致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尤其是在今年年初石家庄突发疫情期间,北京、天津贸促会给予河北极大支持和帮助,彰显了资源共享、团结互助、协同作战的良好风范,体现了法律合作机制的优势和重要作用。相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更加深入地推进合作机制走深走实,为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作用,做出更大贡献。

        会上,天津市贸促会作为2020年度轮值单位,总结了去年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机制运行情况,三地贸促会分别就国际商事法律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交流。会议研究了“2021年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论坛方案”,对进一步提升会议国际性、权威性、专业性和参与度等达成共识。会议还讨论了2021年度三地贸促会重点合作事项。为充分发挥专家型领导干部的余热,推动贸促系统国际商事法律工作更好开展,京津冀国际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特聘请河北省贸促会原一级巡视员侯剑同志为顾问,刘超部长为侯剑同志颁发了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