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 China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通讯(2021年第9期)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ICC动态
9月9日,国际商会(ICC)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就《自由贸易协定采用多证明系统的政策建议(草案)》终稿征询各国家委员会意见。
9月15日,ICC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转发世界海关组织(WCO)三条工作动态:一是就2021年版《全球贸易安全和便利标准框架》(SAFE FoS)征询意见;二是发送私营部门咨询小组(PSCG)会议纪要;三是发送常设技术委员会(PTC)非正式临时会议通知。如有意参与相关工作,请联系秘书处。
9月17日,ICC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通报新增一名副主席,尼日利亚JOF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塞贡•奥卢博伊根。截至目前,ICC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共有6名副主席,分别来自格鲁吉亚、德国、法国、印度、德国、尼日利亚。
ICC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2021年秋季会议将于北京时间10月19日(星期二)19:00-22:00在线召开。会议议程、注册信息等将于近期发送,请各成员单位届时合理安排参会。
ICC China动态
由海关总署、中国贸促会主办的“双循环”格局下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峰论坛(以下简称“论坛”)将于11月5日下午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召开。论坛将围绕外贸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国门安全、检测检验标准、技术性贸易措施、RCEP原产地规则和关税减让、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等议题展开研讨。各成员单位如有意参与,请及时联系秘书处。
行业动态
9月1日,据人民网报道,公安部、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办三部门近期召开了“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会议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10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全力打击整治寄递渠道涉毒活动。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打击整治寄递渠道涉毒活动作为主攻方向,抓住“四个环节”,集中打好“四仗”:强化数据驱动,打好研判环节信息仗;强化侦查打击,打好破案环节攻坚仗;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治理环节管控仗;强化机制建设,打好防范环节基础仗。会议要求,邮政快递业要锚定目标任务,强化情报研判支撑、严格线索落地核查、打好禁毒主动仗、强化落实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联合公安禁毒部门形成禁毒斗争强大攻势。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该规定主要变动包括两类:一是删除了“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海上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国际船舶保安证书”“船员服务簿”“从事海员外派业务”“船员适任证书”“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等10项许可条件;二是调整、优化了4项许可条件。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点击链接了解规定内容。
9月2日,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在京召开,本届服贸会主题为“数字开启未来,服务促进发展 ”。当天,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服贸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并发表视频致辞。他强调,中国将提高开放水平,在全国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探索建设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强服务领域规则建设,支持北京等地开展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协定规则对接先行先试,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据悉,本届服贸会为期6天,共设置了重要活动、论坛和会议、展览展示、推介洽谈、成果发布、边会等六类活动。此外,还围绕科技创新、“两区”建设、数字经济、夜间经济等设置了18条考察线路。
9月3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国际商会执行副会长于健龙出席2021年服贸会配套活动——RCEP协定框架下中泰服务贸易合作专题研讨会并致辞。于健龙呼吁各国工商界携手推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尽早生效实施,他表示,RCEP的签署将显著优化区域内整体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自贸协定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加快完善亚太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进一步激发本地区合作潜力。
9月3日,国家邮政局发布2021年8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报告。经测算,2021年8月中国快递发展指数为357.4,同比提高9.2%。其中,发展规模指数为346.4,增幅达22.1%,持续保持中高速发展态势;服务质量指数与发展能力指数分别为630.8和189,同比增长7.7%和1.1%;发展趋势指数为75.8。快递市场发展总体平稳。
9月6日,由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全面解读与法律指引》正式发售。指引共分为八个章节,对Incoterms®2020的起草过程及最新变化进行了全面介绍,逐条解读各项条款,并从包括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进出口报关及国际结算等五个方面对Incoterms®2020的实践应用现状及实操要点进行讲解,欢迎点击链接购买。
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对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两个方案进行了解读。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出席发布会并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对海关工作提出新要求。粤澳两地分属不同的关税区,两地关税水平、禁限管制制度、检验检疫等法律法规都不尽相同,这就要求两地海关和有关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一套在合作区设立共同或者是互认的规则、标准,海关支持和服务合作区建设,不仅在推动基础设施上做好“硬联通”,还要注重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软联通”。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加强与澳门海关以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相互联系配合,加大监管制度创新的力度,为合作区量身定制强化监管和优化服务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和配套保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努力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发挥海关应有的作用。
9月10日至13日,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举办,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王岐山副主席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本届东博会共签订国际、国内合作项目179个,总投资额超3000亿元,较上届增长13.7%,签约项目总投资额创历届之最;共举办148场线上线下经贸活动,东博会框架下系列高层论坛26个,涵盖产业链、产能、海关、卫生等多个领域。东盟以外国家在“一带一路”国际展区集中展示,有来自特邀合作伙伴巴基斯坦,以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法国、意大利等30个国家的120家企业参展。
9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3日海关总署令第23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该办法优化了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新增海关提供信用培育服务的规定,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丰富高级认证企业优惠措施,延长高级认证企业复核期间,细化了暂停适用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的情形,优化失信企业认定标准,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明确企业的救济方式,明确了社会中介机构专业结论等内容。
9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平安、效能、智慧、法治、绿色“五型”口岸建设,部署了11项主要任务、4项重点工程和5项重大举措。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英杰介绍表示,根据《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口岸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建设集约高效、运行安全便利、服务完备优质、管理规范协调、危机应对快速有效、口岸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口岸,高质量完成“五型”口岸建设。
9月1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提交了中国正式申请加入的书面信函。两国部长还举行了电话会议,就中方正式申请加入的有关后续工作进行沟通。据悉,CPTPP的前身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由美日主导。2017年,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后便签署了宣布退出TPP的行政令。
9月17日,海关总署公布2021年8月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项目等不合格并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包括未准入境食品361批、化妆品7批。海关总署强调,所列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均已在口岸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9月18日,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新规定删除了预归类相应条款,相应增加了归类预裁定指引条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中与海关商品归类直接相关的化验、检验相关规定予以吸收并进行明确;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列入商品归类参考范围,并明确其适用原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品分类目录中的编码进行了明确规范,同时对同一商品编码项下其他商品编号的管理增加了指引性条款。
9月23日,国家邮政局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中秋假期全国邮政快递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共揽收投递快递包裹近18亿件。其中,揽收快递包裹8.5亿件,与2019年中秋假期相比增长96.6%,日均揽收量与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相比增长47.33%;投递快递包裹9.3亿件,与2019年中秋假期相比增长92.31%,日均投递量与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相比增长了48.63%。
9月25日,海关总署公布《关于实施中国-智利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据悉,中智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按照相关海关规定,通过减少单证审核和对进出口货物适用较低的查验率加快通关速度;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恢复后优先快速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