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

发布人:郑新悦 发布时间:2026-02-12 来源:ICC China

 

国际商会(ICC)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立足全球工商界视角制定有关企业责任和反腐败的政策建议及实用工具,促进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等在商业交往中恪守诚信原则。该委员会主席是英国联合利华首席道德与合规顾问冈萨罗·古兹曼。副主席6名,分别是:美国万事达卡首席合规官卡伦·格里芬、瑞典奥夫(AFRY)工程咨询集团首席道德与合规官赫玛·莱霍基、印度格伦马克制药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合规官桑克特·达夫达、中国方达律师事务所合规及政府监管业务负责合伙人尹云霞、安哥拉ALC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海伦娜·普拉塔、哥伦比亚CMS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丹尼尔·罗德里格斯。该委员会拥有来自40多个国家的300多名会员。该委员会的政策产品主要包括:《国际商会反腐败规则》《国际商会反腐败条款》《国际商会商业诚信汇编》《国际商会礼品与接待指南》《国际商会合规与道德反腐败培训》等。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委员会现任主席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中国保利集团原董事长徐念沙;执行主席为保利文化常务副总、保利影业董事长李卫强;现任副主席有4名,分别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王书宝、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公共事务中心总裁喻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合规部部长王东宇、方达律师事务所合规及政府监管业务负责合伙人尹云霞。截至目前,委员会有来自大型央企、知名民企和相关服务机构的成员80多家。委员会积极参与国际商事规则制定,向国际商会企业责任与反腐败委员会推荐多名专家参与相关规则惯例制定,提升中国工商界话语权;深度参与B20诚信与合规议题组工作,组织中方代表参与B20诚信与合规议题组政策磋商,并在沙特、意大利、印尼、印度、巴西、南非等历届B20相关议题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委员会翻译引进了《国际商会反腐败规则》《国际商会反腐败条款》《国际商会商业诚信汇编》《国际商会合规与道德反腐败培训》等多部政策文件,帮助我国企业了解国际规则,有效运用政策;委员会结合企业诉求,围绕出口管制、ESG信息披露、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企业合规管理等热点议题举办主题活动,帮助会员企业加强合规能力建设,提高参与国际化经营的风险防范能力。

 

主席: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 徐念沙 

执行主席: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 李卫强 

副主席: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王书宝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球公共事务中心总裁 喻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反商业贿赂合规部部长 王东宇

方达律师事务所合规及政府监管业务负责合伙人 尹云霞 

 

联系人:郭沐华

电话:010-86431026

邮箱:guomuhua@cco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