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AEO互认制度解读会的函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23-02-17 来源: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中国海关全力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进程。截至目前,我国海关已与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内的49个国家(地区)签署了AEO互认协议,互认国家(地区)数量居全球首位。有效提升了双边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水平,增强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为帮助商会会员单位了解世界主要经济体与我国AEO互认情况,有效做好外贸出口全球战略布局,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中国报关协会将于2月24日(星期五)在线共同举办AEO互认制度解读会。
AEO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通过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的一项制度。世界海关组织于2005年启动AEO制度,中国海关于2008年开始实施。
会议邀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银莹、深圳市天地纵横产业研究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熊斌分别围绕全球重点区域与我国AEO互认概况、“一带一路”国家与我国AEO互认情况作专题发言。
现诚邀贵单位进出口、关务、法务、税务等有关部门代表参会。会议议程见附件。如有意参会,请于2月21日(星期二)前以邮件方式将参会回执回传至秘书处,会前将通过邮件发送参会链接。
附件:1.会议议程(暂定)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杨琴;电话:010-86431056;邮箱:yangqin@ccoi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