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秘书长致各国气候部长公开信
发布人:施竞澄 发布时间:2024-05-16 来源:ICC China
尊敬的各位部长: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进入倒计时之际,谨致此函建议阁下尽全力确保本次大会向实体经济释放国际社会将履行有效气候行动承诺的强烈信号。
我们深知本次大会是在全球政治经济面临极大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召开的,这将对国际商会全球网络中企业的商业及投资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尽管如此,我希望强调全球工商界仍将坚定不移地履行加快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进程的承诺,但是仅依靠私营部门的努力无法全球实现1.5℃温控目标,我们越来越需要各国政府在消除气候解决方案障碍、提高净零排放投资能力等方面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
国际商会相信,在各国正确政治意愿的指引下,本次大会将为各界提供一个正面应对上述挑战的契机,通过构建与实体经济合作、服务经济实体的模式,加快实现《巴黎协定》目标。
在此背景下,国际商会认为本次大会需要在以下三个重点领域取得切实可行的成果:
1.一次雄心勃勃且具有前瞻性的全球盘点。旨在为各国政府和企业提供总体规划,大幅提升本十年内的减排努力,加快推动全球公正和负责任的能源转型。
因此,国际商会认为,全球盘点不仅要重点确定主要行动差距,而且必须确定诸如有效碳定价等可行的减排政策,同时要寻找适用于加快整个经济范围减排的解决方案及技术。
2.确定切实改变气候融资安排的行动计划。国际商会对大会在履行为发展中国家筹集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承诺中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但鉴于距实现联合国2030年减碳目标期间所需的投资规模巨大,大会亟需投入更多力量兑现承诺。
从工商界视角看,我们迫切需要设定全新的行动议程,构建与《巴黎协定》更协调的全球金融体系,从而更好地解决新兴市场在气候融资的可负担性和可用性领域面临的挑战。国际商会期待您能够在解决该问题上考虑加强与全球工商界合作。
3.推动《巴黎协定》第六条全面迅速地实施。旨在为构建高度诚信的跨境碳市场奠定基础,帮助企业和消费者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加速减排。
虽然《巴黎协定》第六条本身并非直接建立全球碳定价机制,但我们坚信,只要辅之正确的操作规则,各国将有可能在碳定价方面加大透明度并形成更有凝聚力的多边碳定价方法。我们必须全力以赴避免继续拖延《巴黎协定》中这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实施。
我们深知,各位部长面临的任务是艰巨而紧迫的,而且在政治方面极具挑战性。但若无法取得大会应有的成果,那更是无法接受的。
全球工商界需要您们展现出坚定的决心和明确的意愿,为成功创造条件,超越国家立场,为我们共同的全球利益而合作。而这就是我们必须要为这次迪拜大会带来的能量。
请您将国际商会视作促成本次大会成功举办、推助各界愿望圆满实现的强劲合作伙伴。我期待与您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会见交流,充分发挥国际商会网络中来自170个国家4500多万家会员企业的积极作用。
谨致以最美好的祝愿。
国际商会秘书长 约翰·丹顿
2023年11月7日,法国巴黎
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 组织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