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发布金融机构与国际仲裁报告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6-11-29

国际商会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委员会近期发布《金融机构与国际仲裁》报告,调研金融机构对国际仲裁的态度和观点,探讨如何在金融事务中进一步推广国际仲裁业务。

报告采访了全球近50位金融机构和银行顾问,研究了相关文献、内部政策、仲裁裁决和13家仲裁机构的数据资料,发现传统上金融机构倾向于诉诸纽约、伦敦、香港等金融中心的法院解决争议,很少有参与实际仲裁的经验,但随着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争议案件数量上升,国际仲裁越来越成为争议解决的一种替代方式。

报告指出,国际仲裁的灵活性是其相对于法院审理的一大优势。针对金融机构对仲裁缺乏透明度、成本较高、合并仲裁内容繁复等问题的担忧,报告提出仲裁机构可在相关仲裁规则下,通过应当事人要求提供理由、减少案件管理时间和成本、规定案件审理范围及密级等方式调整仲裁程序,以适应银行和金融部门的需求。

    报告还具体调查了金融衍生产品、主权贷款、国际融资、贸易融资、伊斯兰金融纠纷、资产管理、银行间纠纷等九类金融领域仲裁的现状,并分析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