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通办”让办税无界限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9-23
《通知》明确,在坚持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不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前提下,4类15项涉税事项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涉税信息报告类。具体包括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申报纳税办理类。具体包括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发包出租情况报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优惠备案办理类。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除外)、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证明办理类。具体包括开具个人所得税等完税证明。
据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面、准确摸清纳税人对全国通办的需求,税务总局在北京、江苏、广东等省市开展调研,听取了10多个行业146家大型企业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了全国通办涉税事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