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刑警组织呼吁建立金融情报跨境分享机制以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9-23
近期,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就全球金融情报的分析和使用情况,发布了一份名为《疑云追缉:让金融情报转化为更大成果(FROM SUSPICION TO ACTION - Converting financial intelligence into greater operational impact)》的报告。
报告中,欧洲刑警组织概述和分析了包括欧洲、非洲以及拉丁美洲目前在提高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框架质量和调查能力方面的成功经验与教训。同时,他们也发现了全球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可疑金融活动的犯罪线索虽然很多,但却几乎无法起诉足够数量的洗钱罪行。
欧洲刑警组织是欧洲联盟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的情报中心和协调机构,它的由来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历经了特莱维小组(TREVI)、欧洲刑警署毒品组(Europol Drugs Unit)和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等三个阶段,并于2010年成为欧盟的常设刑事侦查执法机构。
这份有关金融情报的研究文件指出,从2006年至2014年的九年间,由欧盟各国反洗钱义务机构所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增加了70%。2014年,欧盟各国总共提交了有100多万份可疑交易报告,其也构成了当年洗钱犯罪调查的重要基石。
但欧洲刑警组织也承认暂时无法准确地评估在各国以不同方式所编制和使用的数据情况。不过,根据欧洲警方估计,平均每年能够最终被执法机关使用的金融情报线索仅为可疑交易报告总量的10%。
除此之外,根据研究发现,从可疑交易报告切入的执法活动成功率很低。从2010年到2014年,欧洲刑警组织发现,在所有的以可疑交易报告为起点的调查行动中,犯罪收益最终被扣押或冻结的案件比例只有2.2%的,且仅有1.1%的案件可以成功追缴和没收犯罪收益。
报告中,欧洲刑警组织还提及了两个能够左右金融情报成案率的关键问题。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可疑交易报告,这意味着需要拥有分析大量数据的能力。但是,大部分数据的质量却比较有限,因为在这其中,欧洲各国提交了过多的防御性或重复性报告。
另一方面,那就是有关各国金融情报机构与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目前,由于绝大多数信息仅在金融情报机构之间进行国际交流,因此,真正需要犯罪线索的执法机关或部门可能无法掌握或使用到足够多的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报告还指出:“虽然欧洲各国每年都在努力地处理超过一百万份的报告,但这些工作的实际成效却非常小,而且资源有可能会被误导”。
为此,欧洲刑警组织认为,
首先,金融情报应该有着更为广泛和更好的数据共享做法,并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制度从国内层面反映到打击洗钱本身。而过去的努力则集中在金融情报机构之间的合作,未来,这应该扩大到包括不同的执法机关和私营部门以及税务和海关当局等机构之间。
第二,执法机构应该采用“情报主导(intelligence-led)”的方式来处理报告,从现在的海量信息分析转向更有针对性地关注重点数据。而且,这也可以通过更好的数据共享和合作来实现,以帮助当局更有效地分配资源,并向私营部门提供有用的反馈意见。
在报告的最后,欧洲刑警组织呼吁欧盟各国的金融情报机构和监管当局共同努力,使得欧盟范围内的统计数据标准化,并打破阻碍机构合作信息流动的国内法律壁垒。
根据美国国务院关于全球洗钱的最新年度报告,无法调查和成功起诉洗钱犯罪的主要原因是资源有限、专业知识不足或缺乏有效的司法制度。
总的来说,欧洲国家并会不像拉丁美洲的同行那样易于受到机构薄弱和资源匮乏的困扰。 然而,欧洲刑警组织的报告显示,如果可以建立更好的信息分类、分析和分享机制,那么将可以对打击金融犯罪的结果产生巨大影响。
来源: 论根本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