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7年CSDG证书展期的通知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10-09
各位CSDG持证人:
2017年CSDG证书展期工作将于2017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截止。请需要进行CSDG证书展期的持证人按照本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和说明办理。
一、面向对象
CSDG证书在2017年10月31日到期的持证人。
二、展期条件
办理CSDG证书展期所需满足的条件请参照《证书展期步骤指南2016版》(附件1)。
三、办理时间
所有CPD学分需在证书到期日前(10月31日)取得。正常提交证书展期申请和支付展期费的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11月1日至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或支付费用的除正常缴纳证书展期费外,还需额外支付滞纳金。
四、办理方法
1.登陆LIBF网站,自助登记CPD学分,展期要求需达到24CPD学分。登记完毕后,仍在LIBF网站生成并打印您的“CPD活动记录”。(具体方法见附件2)
2.登陆中国贸促会网站在线填写证书展期申请,真实填写并提交个人信息。
3.缴纳展期费,将汇款凭证拍照或截图保存;
4.将“CPD活动记录”与汇款凭证照片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liutianyi@ccpit.org,邮件中写明申请人姓名、LIBF Number、联系电话。
5.请勿在LIBF网站个人主页上点击Submit your records,该功能只适用于海外个人申请展期的持证人。
6.今年起,展期后的新证书统一不再寄送纸质版,展期成功后可随时在LIBF网站个人主页上下载或打印新证书。
五、费用及支付
单位(RMB) |
证书展期费用 |
额外滞纳金 |
合计费用 |
10月31日前申请缴费 |
1600元 |
0元 |
1600元 |
11月1日至11月30日申请缴费 |
1600元 |
600元 |
2200元 |
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
账 号:7501 0188 0000 53475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添翼
电 话:010-82217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