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强化知识产权运用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其中要求,要强化知识产权运用。
据介绍,该《指引》提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深度融合,打造“政产学研资”紧密合作的创新生态;深化与国内外创新主体合作,整合联合国家和地方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协同创新网络;开展实验室技术熟化、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和竞争前商品试制,创制产业技术标准,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整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的专利,综合集成为系统解决方案;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扩散新技术、新模式,培育新业态、新产业,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创新发展;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成果转化、人才激励、科技金融等改革举措;开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前沿技术、共性技术联合攻关,促进科技成果双向转移转化。
《指引》还提出,拟组建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包括:组织体系清晰,具备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与商业化、创业投资与孵化、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等基本功能;目标定位明确,技术成果和创新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阶段发展目标可测度、可考核、可实现;基础条件良好,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拥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等。
《指引》要求,要采取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军民融合、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在战略性领域建立若干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