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8-12-09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从上海起步,不断发展,目前已在全国成立12个自贸试验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进出口累计2.4万亿元,同比增长14.03%,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4.13个百分点。围绕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我国从知识产权层面开展了一系列先行先试,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受理点,受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等措施,为自贸试验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再添薪火。
“早在10余年前,我国就建立了与世界贸易组织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而我国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又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同国家的不同产品汇聚于自贸试验区,其对知识产权工作的认知不尽相同,这既为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我国经济以知识产权为抓手与全球融为一体提供了新的机遇。
全面部署 助力自贸区建设
在我国,已经针对自贸试验区建设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了多项部署。国务院在多个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紧扣创新发展需求,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配置,成立自贸试验区专项工作组,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
根据《通知》,此次明确的知识产权措施涉及知识产权金融、人才构建等多个领域。在营造优良投资环境方面,提出支持在自贸试验区设置商标受理窗口;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受理点,受理商标权质押登记。进一步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的条件限制,新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允许不超过五分之一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年满18周岁、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担任股东。
在推动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提出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授权自贸试验区制定相关港澳专业人才执业管理办法,允许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通知》中对知识产权相关内容的部署是对我国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的深化和完善。”曹新明认为,一方面,这些知识产权措施将更好地服务于自贸试验区经济发展、促进国际贸易,同时,一些知识产权创新工作可以在此事先探索其可行性。“比如其中提到‘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可以通过在自贸试验区的实践,寻找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难、权利不稳定等问题。”
深入探索 推动高质量发展
多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执法和快速维权、金融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各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
“我们举办的展会一般只有3天的展期,若参展商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往往处理不完展会就结束了。”以往,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曾让展会举办者上海百文会展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处总监姚琼苦恼不已。
对此,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采取“1+X”的方式,对接多个知识产权专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极大地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原来需要长时间才能解决的知识产权纠纷现在最快一天之内就能化解。”姚琼感慨道。构筑良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是自贸试验区有序开展商业活动的重要前提。作为我国第一个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城市,上海积极营造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同时,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后,上海浦东新区率先在全国成立了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执法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局,形成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在我国其他11个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样在自贸试验区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东将知识产权综合执法纳入广东自贸试验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执法联动等制度。福建出台《关于建立福建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海关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享执法信息、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及执法协作等达成协作意见。
我国自贸试验区在知识产权运用领域的探索可圈可点。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区横琴新区片区设立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横琴)试点平台打造集社交、知识产权电商、知识产权金融、大数据功能于一体,并在语言、支付等实操环节支持国际业务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落户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了“1+N”运营体系,在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互联网+”专利跨区域流转、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权股权投资等方面开展的特色工作颇具成效。重庆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保险机构推出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等业务。
在知识产权服务层面,天津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便利化服务体系,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目前已有6家机构入驻。湖北省知识产权局鼓励国内外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在湖北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品目录制度。辽宁在自由贸易区探索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完善优化知识产权信息的大数据平台,免费提供基础数据,优化基本检索工具,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便利度。
“知识产权工作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发挥着构筑良好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曹新明表示,我国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域取得了丰富成效与宝贵经验,随着这些先行探索在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将有效助力创新驱动发展与经济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