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与中国东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人:尹依晨 发布时间:2018-12-13 来源:光大集团

        1211日下午,光大集团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中国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吴跃等见证签约。光大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允革,中国东方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建雄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协议,双方将对方视为自己的重要业务合作伙伴,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在银行业务、不良资产、资本市场、产融合作、保险、商旅会展、信用评级、“一带一路”倡议等多个领域开展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今年4月份,双方就不良资产处置、信用评级、金融合作、产业基金等领域进一步挖掘合作潜力,多点发力推进战略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

        李晓鹏表示,中国东方在吴跃董事长的带领下蓬勃发展,迈向了新的发展时期。双方团队积极落实今年4月份的战略会谈成果,按照“5+2”的合作思路,在银行授信、高资理财、债券承销、保险业务、差旅服务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东方是我国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光大集团是金控国家队,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方面双方目标趋同、合作空间广阔。下一步,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在综合金融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优势和中国东方的专业优势,探索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资本市场、基金、财险、信用评级等领域的合作;希望双方积极探索在实业领域的合作,在环保、旅游会展、商旅服务、健康养老产业等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希望双方的合作能够实现强强联合、互利共赢,成为金控集团和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的经典案例。

        吴跃欢迎李晓鹏一行的到访。他表示,今年中国东方与光大集团的合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突破,目前双方在银行、投资、保险等诸多领域合作项目有近100个,合作规模大幅提升。中国东方与光大集团的业务差异明显,互补性强,双方未来合作空间巨大。中国东方愿与光大深化不良资产交易与处置、信用评级、授信、投资、保险等领域合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旅游会展、商旅服务、养老产业等领域合作,发挥彼此优势,实现共同发展。希望双方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积极开展项目对接,推进项目落地,将双方合作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

        会谈中,双方团队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双方在商旅会展服务、银行授信、资管、养老产业、财险、金控评级等领域的合作达成诸多共识。

        光大集团总部相关部门、光大银行、光大金控、中青旅控股、光大金瓯相关负责人,中国东方总部相关部门、中华联合保险、东兴证券、东方金诚相关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延伸阅读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前身为1999年在京成立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自成立以来,始终以保全国有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企改革为使命,将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生命线,累计管理处置各类不良资产超万亿元,为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17年末,中国东方集团总资产超过9,800亿元,在国内中心城市设有25家分公司和1家经营部,业务涵盖不良资产、保险、银行、证券、信托、普惠金融、信用评级和国际业务等。境内拥有14家控股公司,员工总数64,000多人,服务网络覆盖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