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加工贸易跨越发展40年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8-12-17 来源:海关总署

 

        改革开放后,广东积极吸引外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广东沿海地区积极开展保税加工业务。90年代起,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外向型经济逐渐向内地辐射,在广东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每年进出口货物约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的一半。加工贸易成为了广东外源型经济的特色和优势,是吸收外资的重要方式和外贸出口的主要力量。为此,根据业务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方式成为广东省内各海关的重要任务。

         1978年国务院颁布《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试行办法》,同年广东珠海香洲毛纺厂签订了全国第一份来料加工协议,揭开了我国加工贸易大发展的序幕。短短半年内,全国首批“三来一补”企业顺德大进制衣厂、东莞太平手袋厂、珠海香洲毛纺厂在广东落户或开工建设。其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潮汕等沿海地区纷纷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主要为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等“三来一补”贸易。

        1980年,广东省内各海关执行《关于实行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经与省市地区外贸局研究决定,由外贸专业公司牵头对外签订来料加工合同,广东省内各海关凭合同验放有关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并负责核销。

        1982年,广东省内各海关统一使用《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验放设备、料件和出口成品,按合同核销。

         1987年,广东省内各海关实行“信得过企业”的管理办法,鼓励“三来一补”企业守法经营。对内部管理完善、账目清楚、从未违反海关规定的企业授予“信得过企业”称号,在登记备案、申报查验、核销结案等环节给予便利。当年黄埔海关在东莞市评选了83家“信得过企业”,受到社会关注。翌年海关总署下发《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广东省内各海关将评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管理措施予以坚持。

        1990年,广东省内各海关审查登记的来料加工合同超过10万份,其中广州海关3万余份,九龙(现深圳海关)、黄埔海关各2万余份,拱北、汕头、江门海关均超过1万份。当时,广东省内各海关大部分实现电脑联网,将H883报关自动化系统运用到加工贸易的合同审核备案、集中报关和核销工作,提高了通关效率。海关在监管现场设立咨询窗口,公布相关法律法规、工作流程和监管要求,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广东省内各海关积极配合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强联系沟通,继续重点扶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外资、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海关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将“信得过企业”和其他投资规模较大、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列为一类企业,在其办理海关手续时给予优惠;将经营管理差、生产及进出货不正常、有走私违法前科的列为三类企业,在各方面均加强监管;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列为二类企业,在通关时正常实施监管。部分海关派员到一类企业培训“义务监管员”“义务核销员”,扩大“信得过企业”自行监装、监卸范围,推行信任管理。

         1995年底,国务院颁布《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暂行管理办法》,东莞市被列为广东省唯一试点。1996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考察东莞市台账试点工作,对广东试点工作给予肯定。7月,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在全国推广。

        1999年,针对大部分“三来一补”企业将进口料件生产的成品或半成品转给另一企业加工后再出口的情况,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跨关区结转深加工管理试行办法》,统一操作规程。各转出地海关与转入地海关密切配合,为企业提供便利。政策实施4个月后,广东省内各海关已办理深加工结转手续23万多份,金额116亿美元。

         2001年开始,为支持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深圳海关在深圳富士康保税工厂首先进行“联网监管模式”试点。该模式抓住海关对加工贸易监管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用一个电子底帐代替多本纸质手册,对加工贸易企业实行以核定实际生产能力为基础的“周转量电子底帐”管理,实现了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保税货物的全程有效监管。联网监管模式取得明显实效,适应了大型加工制造企业的经营模式,并开始逐步在全国海关推广。

         2002年,针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通关手续复杂、耗时过长的突出问题,由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实施广东省内各海关深加工结转监管模式改革,结转审批环节由8个减少至4个,办理一票结转手续的时间由至少5-7天缩短至1天左右,大大简化审批手续和报关手续。此后广东的外贸出口一路攀升。对此,中央和广东省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项重要改革,将进一步发挥珠三角的整体优势”。

         2004年,为落实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改革指导方案》,以海关保税监管转型升级适应和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广东省内各海关全面推进联网监管改革。广东共有约4.5万家加工贸易企业,符合联网条件的企业约1000家,而这些大型企业占了全省加工贸易业务量50%以上。广东省内各海关想方设法,克服困难,总共对1167家加工贸易企业实施联网监管,占全国1490家联网监管企业的78%,超额完成广东省人民政府下达的、2004年内对广东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约1000家企业实施联网监管的工作任务,有力促进广东外贸进出口增长。

        2008年下半年,因受国际金融风暴影响,部分地区出现少数企业非正常撤离和濒于倒闭的现象。为扭转这一局面,海关总署结合形势出台了支持企业扩大内销和简化内销手续的措施,广东省内各海关结合本关实际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企业开展内销意愿强烈,据统计,2008年广东加工贸易经批准内销征税款6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7%。

         2009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支持广东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广东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广东省成为全国唯一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当年,广东省大力推进原有非法人来料加工企业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广东省11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来料加工企业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操作指引》,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牵头广东省内各海关及时推出了“设备、料件、类别以及企业”四个就地转型便利措施,实现了企业的不停产转型。此后经过几年努力,全省原有11000家来料加工企业中,约9000家有意愿且有条件的企业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
2011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海关总署签署《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 推进转变发展方式合作备忘录》,提出了支持广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7个方面30项主要措施。时任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提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总体要求。

        2012年,为进一步促进广东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向海关总署报请在广东地区实施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和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保证金的改革试点,获得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实施当年,广东加工贸易企业采用内销“集中申报”模式的企业范围扩大到资信良好的B类以上企业,广东加工贸易企业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保证金约40亿元,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减负增效。

         2013年,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国务院批准,其中广东省暂时停止对加工贸易业务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制成品转内销审批,试行期3年。海关、商务等部门同步出台有关通知和公告,加工贸易企业开设手册和开展内销,不再需要商务部门事前审批,进一步简政放权和激发市场活力。当年,广东省内各海关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制定了细化的操作规范,进一步统一执法。

         2016年,广东加工贸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到期后,经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评估和总结经验后,在全国推广实施。

         2017年,为全面深化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海关总署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广东省内东莞、珠海、中山等地区纳入全国试点范围。实施改革后,加工贸易企业在办理手册设立、外发、结转、内销等手续上更加便利,并可以自主确定核销周期和自主核报,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自主权和灵活性。次年,该模式推广实施到全国范围。


          助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增添信心

          1999年,广东加工贸易进出口首次达到1000亿美元。2011年,广东加工贸易进出口到达5077.3亿美元,10年间增长了4倍多,并首次突破5000亿美元。2012年,广东加工贸易进出口规模达到顶峰的5299.1亿美元。

         十八大以来,广东加工贸易进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加工贸易发展方式从原来的“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逐步转变为更好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优进优出”。加工贸易企业从原来的“两头在外”逐步向“内外并举”转变,本地增值、本地配套的程度提升,产品内销、拓展国内市场的能力增强。2008年广东加工贸易企业内销货值仅有227.3亿元,2017年内销货值达到601.9亿元,十年间增长1.7倍。据报道,广东加工贸易初步实现了五个转型:一是产品加工由低端向高端转型;二是产业链条由短向长转型;三是经营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结构转型;四是销售市场由出口为主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并举转型;五是区域结构转型。伴随加工贸易的创新发展,海关对企业监管更加精准智能,加工贸易企业全程信息化改革、“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企业主动披露、AEO认证企业等一系列改革相继推出,给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

         改革开放40年,广东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犹存。广东省内各海关将一如既往地勇立潮头、改革创新,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压缩通关时间、激发市场活力等决策部署,让诚信守法企业感受到海关监管便利和优质服务,不断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更好服务广东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