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参与长江大保护|光大集团与三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人:时晓静 发布时间:2018-08-21
7月24日下午,中国光大集团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简称“三峡集团”)在三峡集团总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生态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金融服务、产融合作、国际业务、商务差旅与会展服务、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构建互利双赢、协同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董事会秘书叶振勇,三峡集团董事长卢纯、董事会秘书徐俊新等见证签约。光大集团副总经理葛海蛟、三峡集团共抓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沙先华代表双方签约。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会谈。
李晓鹏表示,三峡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长江大保护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致力于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是一家有思想的企业、一家优秀的国际化企业、一家有责任感的企业。光大具有综合金融、产融合作和陆港两地优势,在产业上布局“三大一新”,与三峡集团合作前景广阔。下一步,光大将从四个方面与三峡集团深入合作。一是响应战略。光大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愿意全面参与长江大保护,与三峡集团在生态环保集团、产业联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工程技术研究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二是全面合作。光大愿意发挥自身在综合金融、垃圾焚烧发电、旅游商旅方面的优势,与三峡集团展开全面合作;三是优势互补。双方在践行国家战略过程中各具优势,可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实现更好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四是做出特色,双方可以探索打造特色的融资模式、特色的股权模式、特色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和特色的政企合作模式。
卢纯表示,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并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三峡集团的新使命新任务。光大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令人敬仰。三峡集团愿与光大集团携手,支持和服务国家战略。光大拥有众多优势产业,未来,希望能发挥双方优势,在环保、银行、综合金融等领域找到合作新模式,探索一条既能服务好国家战略又能实现质量效益共同发展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双方还就商旅服务、企业债、海外业务等领域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深改办、生态环保事业部,光大银行,光大实业,光大国际,中青旅控股负责人;三峡集团资产财务部、生态环保集团筹备工作组、三峡资本公司、生态环保集团筹备工作组负责人参加活动。
延伸阅读
1993年9月27日,为建设三峡工程、开发治理长江,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正式成立;2009年9月27日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17年12月28日完成公司制改制,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三峡集团”)。三峡集团战略定位为:主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中承担基础保障功能,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中承担引领责任,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成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跨国清洁能源集团。三峡集团主营业务包括水电工程建设与管理、电力生产、国际投资与工程承包、风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水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相关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方面。经过20多年的持续高质量快速发展,三峡集团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