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保护 支撑创新发展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3-11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时指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这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努力在稳中求进中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关键举措,也是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新使命、新挑战。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8年中国经济总量已突破90万亿元。经济运行规律表明,当经济体量积累到一定阶段后,必然要转向质的提升,而目前我国正处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期。进一步发挥好知识产权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就要通过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让一切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新才华充分施展,让一切创新成果得到尊重,让各行各业创新热情得到持续激发;就要通过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转化运用,助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领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深入,为推动中国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体现出我国推动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决心和魄力。在对侵害知识产权行为进行“填平”赔偿之外,通过法律调整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惩处力度,真正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发挥出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方可达到惩戒、震慑和遏制侵权的功效,营造不敢侵权、不愿侵权的法律氛围。在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商标法已经率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正在进行的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将对惩罚性赔偿予以规定。以加快建立健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为契机,我们要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以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进一步提升中国市场的吸引力。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脚点在于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我们一方面要围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技术领域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和知名品牌;另一方面,注重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经费占比,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扩大国际创新合作,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原始创新。同时,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统筹推进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区域布局和分析评议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强企建设指导和针对中小企业的运用转化帮扶,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扶持一批知识产权创业创新基地,形成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让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成为提升企业竞争能力、服务民生福址、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新时代提出新要求,新任务召唤新作为。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国际影响力,让知识产权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技术和制度支撑。我们将以今天的不懈奋斗,成就明天的更大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