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集团+东方电气|互利共赢 共同发展

发布人:时晓静 发布时间:2018-08-22

7月11日上午,中国光大集团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简称“东方电气”)在光大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发挥各自优势,在金融、环保、水务、新能源、国际业务、商旅会展、人才培养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构建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副总经理蔡允革、董事会秘书叶振勇;东方电气董事长邹磊、副总经理朱元巢、副总经理徐鹏见证签约。光大集团副总经理葛海蛟、东方电气总会计师白勇代表双方签约。

 

今年年初,双方就发挥光大集团产融合作等优势和东方电气集团装备制造业领先优势,共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成果丰富。会后,双方务实推进,已经在金融、环保等领域取得了诸多合作成果,全面战略合作水到渠成。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会谈。

 

李晓鹏对邹磊一行的再次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光大集团上半年发展态势良好,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光大集团的战略优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金融控股集团为目标,打造“四、三、三”工程,实施“敏捷、科技、生态”三大战略转型。光大集团与东方电气具有诸多共通之处,具备众多互补业务,合作空间广阔。今年年初,双方就产融合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经过半年双方的共同努力,在金融和实体产业领域的合作有了新的进展。下一步,双方可在金融服务、产业基金、环保产业、新能源等领域深入推进务实合作,创新投资、托管、控股、基金等多种合作模式,实现共同发展。

 

邹磊表示,在李晓鹏董事长的带领下,光大集团提出了“四、三、三”的产业发展战略,为双方深入合作创造了机遇。东方电气按照“做优做强再做大”的思路,坚持科技领先、创新驱动,在水电、核电、氢燃料、风电、太阳能、装备制造等领域加快自主研发,注重发展质量,加快转型升级。在实业领域,光大集团和东方电气具有高度互补性,双方可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实体产业发展。在金融领域,双方可在银行、产业基金等重点领域积极推进相关合作。下一步,建议双方建立合作沟通机制,抓紧做好项目对接,有序推进战略合作落实。

 

会议还就资本、技术、市场合作,炉机电技术优化,新能源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光大集团协同发展部、生态环保事业部,光大银行、光大保险、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负责人;东方电气资产财务部、财务公司、规划发展部、东方锅炉、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关于东方电气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之一,属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是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制造和电站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之一,发电设备产量累计超过5亿千瓦,已连续14年发电设备产量位居世界前列。

 

东方电气在重视传统能源高效清洁利用的同时,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六电并举的研制能力,可批量研制1000MW等级水轮发电机组、1350MW等级超超临界火电机组、1000MW-1750MW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直驱和双馈全系列风力发电机组、高效太阳能电站设备、大型环保及水处理设备、电力电子与控制系统、新能源电池及储能系统、智能装备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