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经济体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08-22
6月5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海关与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在京联合召开“一带一路”经济体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以及阿里研究院等单位共4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律干事卢卡·卡斯特莱纳介绍了UNCITRAL积极推进的三项重点工作。第一,在《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讯公约》的框架内,通过推广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推动全球贸易便利化进程;第二,在各国司法中普及非歧视、功能等同、技术中立三项原则;第三,借助B2B电子商务的推广经验,推进G2G(政府到政府)电子政务的普及。
商务部条法司处长黄杰介绍了中国《电子商务法》(草案)中跨境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他表示跨境电商有助于促进互联网+和双创工作的开展,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畅通。UNCITRAL曾先后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签名示范法、电子合同公约,为各国及地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一整套国际通行规则。中国电商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借鉴国际立法经验,推动制度建设与创新势在必行。
阿里研究院电商研究中心副主任薛艳介绍了阿里巴巴在全球电子商务平台(eWTP)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中所做工作,以及阿里巴巴与马来西亚建设数字自由贸易区的情况。她指出,东欧、西亚和东盟国家与中国跨境电商连接最为紧密,主要体现在全球速卖通、蚂蚁金服、菜鸟等业务上。
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介绍了联合国最新形成的《亚太地区跨境无纸贸易便利化框架协定》,介绍了其对电子形式贸易数据和文件跨境互认的规范作用。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应尽责任,亿邦动力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郑敏分析了现阶段跨境电商的发展态势,分享了企业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