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与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首次联合调解涉外商事案件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19-07-03 来源:重庆市贸促会

        近日,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应邀与自贸区人民法院联合调解一起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这是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首次与自贸区人民法院联合调解的涉外案件,也是利用法院“一站式商事争端解决平台”的首次实践。

        原告德国某工业测量有限公司系一家注册地位于德国的公司,其与第三人重庆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重庆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因欠付部分货款,向德国某工业测量有限公司披露该买卖合同实际购买人为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德国某工业测量有限公司向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催收货款无果后,将其起诉至自贸区人民法院。

        经自贸区法院了解沟通,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透露出调解的意愿,但也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该公司与重庆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进口合同》,其中明确约定所有款项需经过重庆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因此该公司要进行调解,就必须让重庆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同意该公司不经其账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德国某工业测量有限公司。为此,自贸区人民法院邀请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参与调解,从国际贸易惯例角度向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最终,在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与自贸区人民法院的共同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至此,该涉外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此案是重庆市贸促会商事调解中心与自贸区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合办的第一起案件,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的调解了此案。今后,重庆市贸促会调解中心将更好的利用自身优势,借助与法院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调解与诉讼、仲裁的对接机制,进一步更好的为企业解决纠纷提供多渠道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