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发布人:申 菲 发布时间:2019-07-08 来源:海关总署
7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海关总署副署长胡伟和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冠胜、副主任党英杰介绍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伟介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贸易便利化工作,近年来口岸管理各相关部门切实推动实现口岸提效降费,有效改善了我国口岸营商环境。今年6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下一阶段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作出进一步部署,提出新的要求。6月27日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10个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的通知》,围绕进一步简化单证、优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提升口岸信息化、降低口岸收费等方面,共提出10条具体措施。
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去年海关总署将进出口环节86种监管证件中的40种退出口岸验核,在基础上,2019年9月30日前,海关总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再将2种涉食品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进出口通关环节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该项证件。这两种证件是:新食品原料监管证件和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监管证件。退出口岸验核后,改由在通关环节根据进口食品与其适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由系统进行自动比对并提示,符合条件则自动放行。
此外,2019年12月31日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5个监管证件纳入网上申报、网上办理范围,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这5个监管证件分别是:《进口药品通关单》《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银行调运人民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合法捕捞产品通关证明》《古生物化石出境批件》。除保密安全等特殊情况外,今年年底前全部实现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网上申报和办理,提前1年实现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提出的“全面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的目标。
据介绍,除了这两方面的举措以外,今年以来,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监管证件和随附单证的精简力度。1月1日开始,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取消了15类共118项商品的自动进口许可证。6月1日起,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局全面取消了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为进一优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将于2019年8月31日前,在黄埔海关、深圳海关、青岛海关启动实施进口概要申报、完整申报的“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改革试点。同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总结评估,逐步向全国推开。
据介绍,这项改革是适应国际贸易特点和安全便利需要,所采取的一项重要通关改革措施。在这种通关模式下,企业不需要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信息及单证,整个提交过程可以分成两步走。第一步,企业凭提单信息,提交口岸安全准入申报需要的相关信息,进行“概要申报”。这种情况下,如果货物不需要进一步查验,就可以马上放行提离。对涉税的货物,在提供了税款担保以后,也可以放行提离。第二步,货物在口岸放行以后的14天内,企业补充提交满足税收征管、合格评定、海关统计等整体监管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和单证。针对企业涉税商品纳税,企业可以在海关法规定的15天之内,选择适当时间来完成纳税。
与此同时,海关总署还会同相关部门推出了其他一系列措施。2019年8月31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将进一步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范围,深入推进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税收担保制度改革。2019年12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口岸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开口岸经营服务企业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和货方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海关总署会同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开通中越边境河口—老街口岸、中哈边境霍尔果斯—努尔饶尔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协调推动中俄边境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绿色通道”开通。
“单一窗口”是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国际惯例。据党英杰介绍,截至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经实现了与25个部委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上线运行68个部门之间的联网合作项目,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事项达到495项,业务覆盖了全国所有口岸。
记者获悉,海关总署将会同各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与民航、港口、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程“一站式”通关物流信息服务;2019年底前,主要业务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和口岸管理部门加快推进口岸作业各环节无纸化,2019年底前,沿海口岸将实现企业在互联网上办理集装箱设备交接、提箱作业计划申报、费用结算等手续。
降低口岸收费是企业感受最直接的营商环境。黄冠胜介绍,去年成立了财政部牵头、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参与的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口岸降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港口经营服务型收费项目由15项压减到11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的汇率标准分别下调了15%和20%,中远海运、马士基等62家船公司主动公示下调码头操作费等一系列费用,较之前降低了5%到10%。
下一阶段,各相关部门还将在清理口岸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这次出台的措施提出,2019年9月30日前,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将对主要国际班轮运输公司、国际货代公司进行引导督促,切实落实降费措施,增强进出口企业获得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督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对涉嫌垄断的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和企业进行调查。
据了解,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对支持、促进外贸发展作用显著。根据海关统计,部分省市的口岸进出口运量增幅明显,天津、海南、山东等地口岸1月至5月整体增幅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其中,天津水运口岸进口运量同比增长46.5%,源于采取了“阳光价格”的公布、提前申报、船边直提等一系列举措,大力改善了天津口岸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