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龙秘书长出席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

发布人:时晓静 发布时间:2018-08-23

5月5日,商会于健龙秘书长在上海出席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并致开幕词。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以及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实务部门等从事仲裁法律制度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共约180余位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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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健龙秘书长出席中国仲裁国际行研讨会

于健龙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广受各国欢迎,习主席也多次强调中国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这为中国仲裁国际化带来了新机遇。中国商事仲裁的国际化发展包含四个层面,即加强与其他国家业界合作交流;建立海外仲裁分支机构;吸引更多国际仲裁机构来华,打造国际仲裁中心;及参与更多国际仲裁机构的案件等。本次会议有助于中外仲裁届相互交流思想和经验,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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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健龙秘书长致开幕词

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国际商会(ICC)及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副主席刘晓红教授和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副秘书长克里斯汀·坎贝尔-威尔森在致辞中表示,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中国商事仲裁业务的国际化进程也逐渐加快。通过与其他国家仲裁专家的深入沟通与合作,有助于为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实践找到最佳方案,对全球商事仲裁的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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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校长致开幕词

会议还围绕先调解后仲裁制度及其延伸、中国的审理模式、中国仲裁与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中国仲裁未来展望等议题展开热烈讨论。

于健龙秘书长应邀担任“先调解后仲裁制度”一节主持,斯德哥尔摩仲裁院前主席约翰·戛纳特、爱尔兰大律师奥利弗·康纳利、北京霖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张玉林、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力等嘉宾参与讨论。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先调解后仲裁制度具有灵活、高效、降低成本等优势,但也指出,相较于东方在文化上能够接纳调解和仲裁相结合的理念,西方则对其接受程度不一,面临法律制度、文化背景等限制。在此方面,东西方行业专家有必要加强交流,处理好案件中的文化差异问题,探索合理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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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健龙秘书长主持“先调解后仲裁制度”一节讨论

    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副主席、贸仲委李虎副秘书长及副主席、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修松律师亦出席会议并担任发言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