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贸促会出具我市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发布人:张翠翠 发布时间:2020-02-06 来源:惠州国际商会
2月4日上午,惠州市贸促会通过“不见面办证”方式为我市一家外贸企业免费出具了我市首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助力企业最大限度减轻因疫情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
该公司与韩国、墨西哥等客户签订了汽车零部件的供货合同。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如期开工,货物生产延期,导致无法按原合同约定日期交货。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客户会按合同条款要求赔偿,或取消订单向其他国家采购。为此,该企业与我会紧急联系,希望我会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降低损失。
企业于2月4日上午将相关诉求及佐证材料通过微信和网络提交至我会,我会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第一时间给该公司出具了我市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并通过快递寄出,为企业减少损失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实现了企业“不见面办成”,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带来的风险。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目前,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力。惠州市贸促会已于1月30日发出通知告知可免费为本市辖区企业办理相关证明,为全市外贸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疫情影响的我市企业可通过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或邮件、快递等“不见面办公”形式,向惠州市贸促会申请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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