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贸促会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应对疫情减少损失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0-02-10 来源:江苏省贸促会
截至2月7日,江苏省各地贸促会已累计为江苏48家企业免费出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85件,涉及机电设备、光伏材料、汽车零部件、电子电器、五金、服装等产品和海外工程项目。大部分企业表示已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认可贸促会出具的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预计将帮助企业减少违约损失2.86亿美元。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得到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能够帮助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但并不是免责金牌。企业是否能成功主张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并免除责任取决于后续司法、仲裁程序的认定,取决于是否满足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下的不可抗力构成要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及时通知、减损义务等)。因此,提醒广大外贸企业关注以下几点:一是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如果确因疫情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可随附贸促会出具的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据;二是密切关注有关疫情动态的官方文件,障碍消除后应尽快履行;三是及时协商、抗辩,如因迟延履行被合同相对方追究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建议援引不可抗力事由积极抗辩,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机构协助;四是如遇原材料企业供货困难等非直接因疫情引起的履行不能等情况,应尽快寻找替代货源等替代性解决方案,尽力降低损失。
当前,贸促会出具的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主要是证明中国政府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延长假期、延迟企业复工、限制交通等事实。随着2月10日各地陆续开始复工,但由于疫情并未解除,防疫物资紧缺,大部分企业不具备复工条件,在劳动用工、物流运输、原料采购等方面仍然受限,加上部分国家暂停与我国的货物、人员往来,企业实际上并不能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因此,企业对出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需求仍将持续,并且呈现多样化、个性化特点。江苏省贸促会将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和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研究证明书的认证内容,慎重做好认证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部署要求,提供多元化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努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对外贸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