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贸促委抗“疫”在行动 引导企业合理运用不可抗力规则力克时艰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0-02-19 来源:深圳市贸促委
自2月3日,深圳市贸促委出具深圳首批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以来,不断加大业务宣传力度,扎实推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工作开展,受到各界广泛关注。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业务的咨询量和办理数不断增加,已为280家企业提供咨询指导,为137家企业免费出具了192份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主要涉及美国、德国、英国、俄罗斯等78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合同金额8.1亿美元,帮助企业减少损失的作用逐渐显现,企业对该项业务的了解和认可度持续提升。
深圳市贸促委为受新冠疫情影响而无法如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证明发生了延迟复工、交通管制、劳务人员派出受限等客观事实。企业可以据此向合同相对方主张迟延履行或解除合同,但最终能否全部或部分免责,需要由具体合同当事方依据相关合同的准据法、合同具体约定以及具体客观情况,证明“疫情及其防控措施”与“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综合分析、判断。 如果双方就此产生争议,通常可以通过调解、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因此,即便合同相对方拒绝另一方提出的不可抗力主张,也不是最终结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仍可以通过继续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全国各地企业陆续开始复工,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合同履行的影响逐渐呈现差异化和复杂性。为更加专业、合规地开展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及时、精准、有针对性的服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贸促系统成立了法律专家团队,根据企业需求和疫情的不断变化,研究规范证词及其审核要点,审查出证流程,引导企业合理使用不可抗力规则,确保合法合规出具每一份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降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