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贸促会精准施策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会展企业稳定发展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南京市贸促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会展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和严峻考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全面落实江苏省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以及南京市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日前,南京市正式出台支持全市会展企业渡难关、促发展具体政策,加大优化资金扶持会展业发展力度。

        一是提高资金补助额度,鼓励受疫情影响展会主办方坚定信心、积极应对,继续在宁办展。对原定于2020年2月至6月在宁主(承)办的展览项目,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如期或延期在年内继续举办,该展览项目在享受原标准基础上,补助金额上浮20%-50%,最高可获得补助金额200万元。

        二是加大招展引展力度,吸引机构来宁办展。对疫情后符合条件的新签约引进展会,给予大力度一次性补助。对新签约引进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符合全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贸易类展览项目,除正常项目补助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政策。

        三是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加快资金补助速度。对2020年2月前与南京市专业展馆签订合约,原定于2020年2月至6月在宁举办的市场化运作的展览项目,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仍如期或延期在年内继续举办,自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完整提交之日起(8月31日前申报的)30个工作日内,有关部门对审核合格项目的会展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发放到位。

        四是提振展馆竞争活力,对全年完成3万平米以上展会考核指标的场馆予以最高150万的补贴支持。

        突发的疫情,导致一切会展活动停办或推迟延期举办,为帮助会展企业坚定信心、积极应对,同时落实好南京会展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充分调研、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努力把工作做细、做实。一是高度重视会展业恢复生产准备工作。面对会展业与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一样,同样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在政策上予以先期考虑,妥善安排,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及时出台会展资金扶持政策实施指南。积极调整会展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对受疫情影响的项目予以特别扶持,制定实施展会延期举办补贴标准。对会展企业已产生的酒店预定、交通预定、宣传推广等费用给予补贴。以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行业振奋精神,恢复市场信心,增强主办方的运营动力,营造良好生态。筹划护航延期后的展会项目、新引进项目高质量完成。三是帮助会展企业纾困。切实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实施专项补贴、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一系列措施,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消化疫情带来的额外经营成本,确保尽量多的项目办下去。四是积极协调优化展馆档期。优先考虑对受疫情影响的规模、专业品牌展进行排期,确保专业品牌展的影响力,以规模展带动示范,延续放大行业格局效应。结合疫情实际情况,实行展馆规模发展专项补贴。

        基于整体考量,在南京市有关领导的指导下,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按照“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原则,强化支持针对性,突出扶持资金使用效能,鼓励稳定市场信心,引导行业提升,进一步坚定战“疫”决心,更加有效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恢复生产,多措并举,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推动全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