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贸促会成功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暨道德讲堂”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山东省贸促会
为深入了解《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提升全省贸促系统依法履职能力,8月28日,山东省贸促会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暨道德讲堂。本次讲座邀请了山东省直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史玉明律师前来授课,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来自全省贸促系统、外经贸企业等40家机构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山东省贸促会贺忠军副会长为本次活动致辞。他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全省贸促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贸促系统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在为山东省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注入强劲的法治力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史玉明律师针对《民法典》出台后的新规定、新思想、新概念,从《民法典》的概述、自贸区制度概况以及《民法典和自贸区制度关系》三个角度详细阐释了《民法典》的重要条款和国际背景下我国面临的重大机遇及挑战。史律师不仅从凯尔森、哈特、德沃金、孔子等古今中外的学说探讨法的本质,还从正和、零和、负和等经济学视角阐释企业之间纠纷的不同表现形态,最后落脚到中华文化的法律渊源和民族精神对一国立法的影响。他将《民法典》分为主体部分、客体部分和权利义务部分三个层次纵向理解《民法典》的结构和内容,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外商投资和贸易制度、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及《民法典》作为自贸区制度渊源性法律文件的重要意义。
本次讲座是山东省贸促会“道德讲堂”系列活动之一,也是加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会机关党委为每名党员购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丛书。下一步,全省贸促系统工作人员将以《民法典》为学习重点,在原原本本、逐编逐条学的基础上,深刻把握新理念、新原则、新变化、新亮点,立足工作领域和条线要求,学先学透、学精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