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在浙江宁波举行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宁波市贸促会
6月8日,由中国贸促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聚焦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共谱发展新篇章。
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框架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2013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由中国和波兰共同发起,并邀请其他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及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机制。目前共有中国贸促会和20家中东欧国家商协会及贸易投资促进机构(15个中东欧国家)作为成员单位。
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表示,举办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第六次会议是落实《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北京活动计划》的一项重要后续行动,“中国贸促会愿与联合商会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持续关注企业需求、提供优质服务,为企业开展贸易投资合作牵线搭桥,共谱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新篇章。”
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郑栅洁表示,浙江省正在努力打造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中心枢纽,高质量建设经贸合作示范区,成为中东欧国家进入中国市场的桥头堡,“浙江愿与中东欧国家共享机遇、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加快先进制造业、港口物流、商贸旅游、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交流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与中国进一步开展高质量互惠经贸合作是波兰政府的优先事项,波兰愿在推动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进入中国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合作、共同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方面与中方开展合作。”波兰经济发展、劳动和技术部副部长罗伯特·托马内克(Robert Tomanek)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是波兰与中国合作的重要渠道,波兰经济部积极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联合商会加强机制建设,为企业对接交流搭建更多平台、提供更多机会。
“匈方鼓励中国企业赴匈开展金融、数字科技和绿色技术投资合作,继续深化匈中伙伴关系和友谊。”匈牙利财政部副国务秘书拉斯洛·巴罗格(László Balogh)表示,自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启动以来,匈牙利积极参与该框架下相关合作,取得累累硕果,匈方高度重视与中方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合作。
波兰投资贸易局局长克里斯托夫·德林达(Krzysztof Drynda)表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国与波兰贸易投资合作,推动东欧国家经济融合,深化中国与欧盟合作,“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为中东欧企业在农业食品、信息技术、汽车、机械、建筑材料、家具、奢侈品和珠宝等领域提供进入中国市场的良机,包括波兰在内的中东欧国家也欢迎中国企业投资绿地项目。”
据悉,本次会议,以“新起点、再启航、再收获”为主题,设置开幕式、议题研讨、企业对接等环节。来自中国和中东欧国家政府部门、使领馆、商协会、企业代表500余人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与会,围绕疫情形势下商协会与地方合作,农业、电子商务、旅游等产业合作,中小企业合作等热点议题展开交流研讨。
此外,会议组织68家中东欧企业与近200家中国企业开展约200场对接洽谈,达成了一批务实合作成果,涉及贸易、电商、旅游、金融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