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国际法治合作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发布人:陈应杰 发布时间:2021-11-18 来源:人民日报
11月12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举办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训秋主持论坛开幕式并宣读《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北京宣言》。本次论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来自20个国家和地区以及国际组织的200多位代表出席。
在论坛上,各国代表一致认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必须维护和建设公正合理、开放透明、创新完善的国际经贸规则。
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俞建华提出,要通过规则建设保障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具体包括:以开放为导向,弘扬共商共建共享治理理念;以政策沟通为途径,凝聚规则发展共识;以现有规则为依托,助力国际经贸规则创新。
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古扎尔·艾哈迈德提出,要加强规则制定、跨境执法合作等领域法律合作,以满足“一带一路”建设对“软性基础设施”的需求。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书记、会长高燕指出,几年来,中国通过签署《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积极推动国际经贸规则新发展。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首席法律官何塞·埃斯特雷拉·法里亚则称赞中国提出的“多式联运单证”提案,“对世界贸易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具有相当大的实际意义”。
“加强数据共享与安全的立法保障,是‘一带一路’共建发展的重要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许安标说,“近年来,中国数据立法坚持统筹数据产业发展与数据安全,统筹数据权利保护与数据有效利用,统筹国内数据共享与国际数据流通,为建立多边数据共享安全的新机制提供了可靠可信的立法保障。”
白俄罗斯国民会议代表院(下院)副主席、白俄罗斯法律家联盟主席瓦列里·米茨克维奇对中国发起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十分赞赏。他认为,各国应保护数字安全、国家信息主权,加强网络空间国际法律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倡议,各国共同构建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数据和算力为核心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夯实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提出,各国应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守公平正义,平等保护各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和完善涉“一带一路”争端解决规则,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健全国际司法协助机制、案例交换分享机制、法律适用交流机制、法官培养合作机制等,建设新型国际司法合作平台,开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司法交流合作新局面。对此,与会代表纷纷表示赞同。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倡议,各国强化司法合作,共同提高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更有力地维护沿线国安全稳定,签署双边或多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等,提升打击犯罪的合作效果。
“中方愿与各方携手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交流与合作,坚持开放包容、厉行国际法治、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完善国际经贸规则,助力‘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外交部副部长谢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