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发布人:宗博远 发布时间:2022-01-10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当前,数字经济的兴起,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乘上数字经济的高速列车、加快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恢复就业和稳定民生至关重要。然而,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起步期,“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众多挑战。
那么,“数字丝绸之路”建设面临哪些挑战呢?
一、我国数字贸易的国际话语权不足。目前我国在国际数字贸易的规则制定中还处于弱势地位。欧美凭借其在数字市场和数字核心技术中的先发优势处于数字领域标准制定的领先地位,试图通过制定各自的数据保护条例和交易规则维护其优势,推动自身数字转型替代方案以参与全球数字市场竞争。我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和应用欧美国家设定的相关标准协议和技术规范,数字市场进入成本和数字治理成本相对较高。
二、“数字鸿沟”制约发展速度和成果共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化基础设施数量少,质量差,且数字经济服务尚未普及,难以在软硬件层面形成整体的互通互联,引发了数字技术接入和应用的双重“鸿沟”,严重制约其数字经济和贸易的全面发展。具有技术优势的国家和地区的快速发展也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地区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更大的“数字鸿沟”,不利于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三、我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数字化转型不充分。2020年,埃森哲研究显示超过九成(92%)的受访中国企业认为在推进数字化的过程中成效不足。而国际化发展中要求企业能够支持企业进行敏捷、高效的跨国运营与持续创新。数字化能力弱的企业将面临信息系统兼容难、业务应用切入难,国际业务运营能力差等诸多阻碍,难以适应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新趋势,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形成“一带一路”海外市场竞争优势。
四、数字贸易引发数据安全风险。随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不断深入,必然会形成海量的数据流和信息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目前在数字贸易中关于网络空间治理、隐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度不一,权责不明确,数据泄露风险很高,一旦发生数据泄露,企业又将面临巨额处罚,为建立数据互通互联带来“信任危机”。
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数字化产业发展的人力支撑力度不足,也阻碍“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进度。
针对上述挑战,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积极参与构建“数字丝绸之路”制度框架与数字治理体系。促进数字技术规则的国际融合与对接,加快数字知识产权认证和技术标准建设,加快专利布局,拓宽在物联网、5G等领域的国际合作,推进与合作国家一起开展构建规范、高效、有序、公平、开放和安全的数字环境,共同探索形成统一数字治理标准、数据分享原则等。同时避免数字壁垒的出现,增强数字经济治理的全球话语权。
二、深化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与合作,缩小“数字鸿沟”。中方企业可主动把握沿线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提高其互联网普及率。同时,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培育创新合作模式,使中国企业拓展全球布局。
三、提高中国企业数字化国际运营能力。中国企业应强化数据意识,善用科技和数字化工具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积极与东道国开展差异化的数字业务合作。重视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研究,精准对接海外顾客需求,把握“一带一路”不同区域市场、不同消费者的特点,进行差异化国际营销,逐步转型为高端自动化及智能化的方案解决供应商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四、加强企业数据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云上数据的安全防护,提高对数据安全的保密意识和警觉性,构建相应的数据安全体系,搭建数据安全运营管理平台,进行常态化安全管理,降低数据泄露风险。遵守不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少因数据安全隐患带来的损失,增加国际合作伙伴间数据信任关系的建立。
五、推进数字人才培养,构建数字文化交流纽带。中方企业、国内高校可与当地合作建设数字教育平台,建设数字技术产教研融合基地,构建数字人才培养标准和认证体系,促进高校进行数字人才师资输送等,为当地后续数字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体而言,处于数字经济发展初期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地区,有着迫切的数字发展愿景和动力。中国企业要把握自身的数字技术优势,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数字合作框架、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能力等方面的合作,助力新时代中国经济转型和“数字丝绸之路”高质量发展,使数字合作的成功之花开满丝路繁荣之地,实现合作共赢的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