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充分彰显开放与包容

发布人:陈嘉彬 发布时间:2022-05-1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为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中国政府推出了开放性、包容性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2021年6月,以美国为首的七国集团提出了所谓的“重建更美好世界”(B3W)基建倡议。随后不久,欧盟也通过了“全球联通欧洲”(A Globally Connected Europe)基建计划。后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其均对外强调所谓“价值观驱动”或合作对象的“志趣相投”,以及对“私人资本”与“规则和标准”的重视等。一时间,基建计划成为一些西方势力反华、遏华的热门抓手,或明或暗地借此对抗或阻碍“一带一路”倡议。那么,“一带一路”倡议果真像他们诋毁、矮化的那样吗?稍加梳理,答案显而易见。

        “一带一路”倡议始终秉承开放包容原则,从不将意识形态和民主形式作为共建条件。在构思设计上,“一带一路”倡议借用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符号并赋予了新的内涵,但它从设计之初就没有将合作伙伴局限于特定的地理范围,更没有对合作伙伴的政治体制或发展模式加框设限。在共建实践上,截至2022年1月,中国已先后与147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0多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几乎涵盖了所有现存的不同国家类型,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充分彰显了它的开放和包容。在当今世界,封闭和对抗没有前途,开放与合作才是出路。“一带一路”倡议始终向世界各国敞开怀抱,既不进行意识形态捆绑,也不附设价值观约束;既不是为了势力对抗而产生,也不是为了阵营划分而存在。相反,“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建共享理念,随时欢迎任何乐于合作共赢的力量加入并携手共进。

        “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和私人部门投资的互补功能。“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共建活动中投资主体企业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基本模式并不断优化,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市场主渠道作用,一个多方参与、主体突出、机制灵活的投融资体系日趋完善。强调私人投资的主体地位并不意味着彻底否定或盲目排除政府投资,许多基建项目都带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特征,投资周期长、资金额度大,完全排斥政府投资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因此,“一带一路”共建活动既发挥了政府投资的杠杆和引导功能,又发挥了私人投资的主体和中坚作用。两者彼此配合、相互补充,不仅符合大多数国家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更契合了基建领域投融资的实际需要。由此可见,罔顾基建项目特征及投资供给现实,蓄意以投资主体身份来攻击和矮化“一带一路”倡议的做法不仅有悖常理,也误导实践。

        “一带一路”倡议积极遵循普遍认同的国际规则标准,注重结合实际进行完善创新。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标准决定着合作的秩序、效率和水平。“一带一路”倡议在实践中高度重视遵守各国法律法规、国际义务,遵循和对接普遍认同的国际规则标准,同时也呼吁更多国家和全球金融机构加入“一带一路”倡议时承诺遵守国际规则标准。鉴于沿线各地发展差异较大、相关国际规则标准零碎化的客观现实,“一带一路”倡议在实践中对已有国际规则标准采取“遵循为主体,完善创新为补充”的原则,进行查漏补缺和优化升级。同时,“一带一路”倡议特别强调规则标准形成过程中的集思广益和民主协商,主张国际规则由各国共同制定和认可,而不是由少数国家垄断和解释,反对以规则标准为幌子来为小圈子、小集团谋求政治、经济利益。遵守国际规则标准是“一带一路”作为全球公共产品的内在要求,在新的发展阶段,“一带一路”倡议将以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为目标,继续推动沿线的共建合作与高质量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注重却又不限于基础设施领域合作,追求合作伙伴间全方位和深层次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经济建设的先行军。“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注重各经济体之间在基础设施领域的联通和对接,也强调其他领域的互联互通。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基石,完整并深刻地体现了以基础设施“硬联通”为重要方向,以规则标准“软联通”为重要支撑,以民心相通为重要基础,以贸易畅通、资金融通为重要表征的全方位、多角度和深层次的相互联通,各参与方通过共商、共建实现共享、共赢,从而彰显合作过程的公平与合作结果的普惠,并最终通过这种全方位、深层次的互联互通来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倡议直面人类共同的机遇和挑战,保持与时俱进并贯彻新发展理念。当前,世界各国面临诸多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和新困难,迫切需要在解决好传统议题的同时积极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气候变化等复杂因素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对此,“一带一路”倡议直面现实、积极应对,在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的同时,及时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来挖掘和扩展合作空间,让共建的步伐与时代的脉搏同频共振。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时强调,要稳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新的合作增长点。其中体现的正是“一带一路”倡议行稳致远所包含的时代精神和开拓意识,也只有具备这种精神,人类才能化危为机、化势为能、化弊为利。

        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开放包容、与时俱进,一些西方反华势力通过价值观、私人投资和规则标准等手段诋毁、阻遏“一带一路”倡议的做法违背常理、偏离事实。任何经济体都有权制定包括基建在内的各类国际发展计划,但其是否具备持久的生命力、强劲的竞争力和广泛的认可度,关键在于实施动机是否惠己利他,运作机制是否重协商讲科学,推进方式是否得人心顺民意。“一带一路”倡议是互利共赢的国际公共产品,不是封闭排他的集团谋私策略;是国际合作平台,不是小圈子对抗手段;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反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损人利己;既遵守公认的国际规则与各国法律,又追求高标准高质量和可持续。这样的“一带一路”倡议,必然身正步健、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