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深化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

发布人:付晓涵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光明日报

        “一带一路”倡议十年 陕西审结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8000余件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已成为当今世界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8月2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 深化陕西国际经贸活动法治保障座谈会会议纪要》。

        法治既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更是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和挑战的安全阀。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托西安国际港务区,牵头陕西省委外办、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西安海关、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17家单位,聚焦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保障,围绕“强化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府院联动”“健全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等议题达成11项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包括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健全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机制、深化国际商事纠纷诉源治理、切实加强“一带一路”沿线法律交流等。

        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枢纽门户、中国向西开放的内陆前沿,在加强“一带一路”法治保障、促进沿线国家和地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近年来,陕西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经济合作、贸易往来、能源合作、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交流日益增强,由此而来的国际商事纠纷、涉外诉讼也在所难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说,为此,陕西法院系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10年来,陕西法院审结各类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件8000余件,涉及国际货物买卖、股权转让纠纷等几十种案由,涵盖了跨境生产、贸易、服务、投资、金融等多个领域,覆盖欧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辐射新加坡、马来西亚、伊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今年6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西安国际港务区专门设立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并公开宣判了我国首例适用塔吉克斯坦法律裁判的涉外商事案件,树立了正当维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规范效力,促进公平投资贸易的良好司法形象。

        “在‘一带一路’法治服务平台共建上,我们发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牵引作用,在对外贸易和投资最为活跃的自贸区、港务区进行巡回审判,邀请企业旁听案件,以更好发挥典型案例规则指引、风险提示作用。”巩富文介绍,另外,我们积极建好用好外国法查明中心、司法案例研究基地,进一步发挥西安交通大学外国法查明与涉外司法案例研究基地优势,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西北大学外国法查明合作,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法律文献资料共享机制,提升外国法查明和案例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