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唯一中欧直通走廊:连接繁荣,共迎挑战
发布人:左思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中国日报
在“一带一路”倡议涵盖的“六大经济走廊”中,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是唯一一条直接联通中国和欧洲发达国家的走廊,创造了亚欧洲际贸易和物流的全新通道,大大增强了全球供应链的韧性。
近年来,在共建“一带一路”的整体框架下,中国同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政治互信持续加强,延宕多年的中吉乌铁路建设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中国与走廊沿线国家的贸易规模持续扩大,中俄提前实现2024年贸易额达到2000亿美元的目标。中国和中东欧国家2014年至2022年间货物贸易额增幅达120.5%,为同期中国和欧盟贸易增幅的3.2倍。中欧班列运送货物占中欧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016年的1.5%提高到2022年的8%。截至目前,中欧班列已通达欧洲25个国家217个城市。中国与走廊沿线国家的投资和产业合作日益深化,匈塞铁路成为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项目,中哈、中白产能合作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的成功典范。
但与此同时,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在政策沟通和民心相通上面临逆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历来是地缘政治博弈的焦点,俄乌冲突对走廊建设带来直接冲击。波罗的海三国相继退出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二是设施联通的能力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中欧班列境外段的线路相对单一,个别国家和个别路段出现问题容易影响全线运行效率。三是贸易畅通面临政治因素带来的日益增加的梗阻。走廊沿线国家经济结构畸形单一的问题突出。随着欧盟对华政策变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和欧盟的贸易投资越来越多地受到安全考虑和价值观标准的冲击。四是资金融通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走廊建设项目融资渠道单一,过于依赖中方提供的银行信贷。而且沿线中低收入国家债务风险较高。
新形势下,推进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建设高质量发展,一要深化政策沟通和人文交流,增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战略互信。要就中国-中东欧合作事宜加强与欧盟的政策沟通,进一步提高中国-中东欧合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更加注重合作实效和内容,在开展合作过程中坚持遵循国际规则和欧盟法律。探索“一带一路”倡议与欧盟提出的“全球门户”计划的对接,吸引“老欧洲”国家在中东欧共同开展三方合作。同时抓住俄罗斯“向东看”的契机,持续拓展中俄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条件成熟时,可建立起涵盖走廊沿线所有国家的官方合作机制,整体协调和推进走廊建设。加强走廊沿线国家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夯实人文交流合作的制度基础。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互免签证,扩大旅游往来。以鲁班工坊等海外办学品牌项目为依托,加强与走廊沿线国家职业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水平和技术人才培养能力。
二要提高设施联通能力,完善欧亚互联互通网络。与走廊沿线相关国家一道,积极推动“卡脖子”口岸和路段升级改造,着力提升关键枢纽集散能力。不断提高中欧班列运行质量,确保班列运行安全,持续扩大全程时刻表中欧班列开行范围,研究开行双层班列。持续拓展境外路段的新运行路线,推动中吉乌铁路如期开工建设,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加快中欧班列信息平台和智慧口岸建设,深入推进贸易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中欧班列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丝路海运等联动发展。
三要扩大贸易投资规模,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和科技领域合作。加快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积极回应欧盟对于中欧经贸合作的诉求,促进双边贸易均衡发展。积极落实从中东欧国家扩大进口的计划,尤其是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的进口。深入实施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沿线国家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项目。创造条件尽快启动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深化贸易救济领域对话,减少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之间的贸易壁垒。
四要完善金融合作机制,扩大人民币结算覆盖范围。加强与第三国和各类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合作,广泛吸引私人资本参与走廊建设,构建长期稳定的多元化融资支持体系。在与走廊沿线国家贸易投资中提高使用本币计价结算比例,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走廊沿线国家的应用范围。推动中国金融机构在走廊沿线国家开设更多网点,拓宽沿线国家人民币投融资渠道,加强与沿线国家在数字货币、绿色金融等方面的合作。建立走廊沿线国家债务风险实时监测和动态预警体系,寻求着眼长远、有针对性的债务问题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