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在重庆发布15条举措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
发布人:熊惟楚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重庆日报
11月12日,海关总署在重庆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15条重点举措,以支持重庆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推动陆海新通道建设。
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陈宗旺介绍,本次15条举措主要包括提升沿线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促进沿线产业提档升级、助力沿线降低物流成本四个方面。
在提升沿线通关便利化方面,“15条”提出要支持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助力打造全通道综合性服务平台等。
在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方面,“15条”提出要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等。
2024年7月,海关总署就出台了15条举措以推动陆海新通道发展。随后,海关总署又通过广泛调研,听取来自通道沿线政府、外贸企业的意见,研究出台了新的15条举措。
相较此前,本次出台的15条举措更加注重通道的联动发展,更加注重打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新模式,也更加注重惠及企业的措施复制推广。
海关总署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主要举措
1.提升沿线通关便利化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陆海新通道扩大大宗资源类商品进口规模,助推西部地区战略腹地建设
● 以智慧海关建设为抓手优化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模式,推动陆海新通道铁海多式联运更加高效便捷
● 支持数字陆海新通道建设,助力打造全通道综合性服务平台
● 深化中新(重庆)关际合作,推动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
2.支持沿线开放平台建设
主要措施有:
● 在沿线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探索开展内外贸货物分类监管,助力区内外业务联动,便利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 支持沿线综合保税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助推沿线综合保税区错位发展等
3.促进沿线产业提档升级
推出了以下具体举措:
● 试点开展“先查验后装箱”监管模式,促进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 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有序规范开展新型易货贸易,帮助解决当前形势下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 发挥海关检验检疫政策优势,助力特色优势农食产品“走出去”
● 稳妥推动东盟优质农产品检疫准入进程,服务优质农食产品“引进来”
4.助力沿线降低物流成本
这方面措施主要有:
● 持续深化陆海新通道境内段运费扣减政策应用,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费税负
●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扩大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适用范围,将政策推广应用至陆海新通道沿线节点城市
● 顺应市场需求,开展“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改革
(记者 杨骏)
(原标题:海关总署在渝发布15条举措支持陆海新通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