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龙秘书长出席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6-10-14

       2016年10月6日至8日,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PRAG)大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200多名仲裁专业人士参加了大会。亚太区域仲裁组织主席、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出席会议。



       10月6日,于健龙主持了的亚太区域仲裁组织成员内部会议,并发表轮值主席报告,总结了过去三年中作为APRAG轮值主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果。APRAG成员参会代表一致通过了主席报告,并对于健龙及秘书处的工作表达了由衷的赞赏和诚挚的感谢。会议还就机构长远发展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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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7日上午,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大会正式开幕。于健龙秘书长发表了开幕致辞,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中心主任乌玛尔先生致欢迎词。印尼最高法院副院长和东盟副秘书长分别代表印尼最高法院院长和东盟秘书长发表演讲。于健龙从亚太区域近年来经济发展情况着眼,介绍了经济全球化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给亚太仲裁机构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强调APRAG各成员机构,应当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挑战,提高仲裁专业水平,加强区域合作,将APRAG建设成一流的国际性仲裁组织。在随后一天半的会议中,40位演讲嘉宾围绕亚太区域仲裁的多样化及统一性、第三方资助仲裁、亚洲区域的投资仲裁以及东盟经济共同体内商事及投资仲裁所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深入和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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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8日,包括贸仲委、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日本商事仲裁协会、韩国商事仲裁院、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中心等10余家仲裁机构的代表介绍了各自机构近年来仲裁业务的发展和规则演变。于健龙主持了该议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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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热烈、紧张的研讨,为期一天半的会议在意犹未尽的研讨中落下帷幕。普莱尔斯先生(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院前主席)发表了结束语,认为本届会议的讨论深入、反响热烈,各成员组织对近年来的发展和未来的走向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学习。普莱尔斯先生根据章程宣布,由乌玛尔先生担任APRAG轮值主席,并由印度尼西亚国家仲裁中心担任轮值秘书处。普莱尔斯先生、杨良宜先生(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前主席)、拉乔先生(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主任)、于健龙秘书长及现任主席乌玛尔先生均表示,十年来,亚太区域仲裁组织实现了其预定的目标,在仲裁推广、培训和能力建设、推动仲裁立法的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国际上的话语权也越来越多。他们一致认同亚太区域仲裁发展前景良好,亚太区域仲裁组织成员更需携手探索仲裁新举措,借助亚太区域仲裁组织这一全球唯一的区域仲裁机构合作平台,将亚太地区打造为世界的仲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