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2-23
2月22日上午,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仲裁委员会和贸仲委在京共同举办中国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研讨会。五矿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尤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秦玉秀、ICC China仲裁委员会主席沈四宝教授和委员师虹律师、邢修松律师担任主讲。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出席会议并致辞。国际商会事务部副部长喻敏、中国国际商会会员及贸仲委仲裁员等近100人参会。
中国国际商会会员及贸仲委仲裁员等近100人参加研讨会
于健龙秘书长介绍了国际商会仲裁涉及中国企业的案件受理情况及ICC China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他指出,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陷入贸易争端的次数日益增多,但2016年ICC 90多件涉及中国大陆当事人的案件中,仅有约5件有中国仲裁员参与,这对中国企业维护自身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ICC China仲裁委员会的宗旨即是宣传推广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帮助中国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以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仲裁条款、规则,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仲裁地和仲裁员。李虎副秘书长介绍了2016年贸仲争议案件的受理数量、类型和覆盖范围,表示贸仲国际化的程度正在提高,外籍仲裁员数量有所增加,使用其它规则和实体法的案件也越来越多。贸仲未来计划设立更多境外仲裁中心,以提供更加优质的仲裁服务。
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于健龙致辞
沈四宝教授、尤勇总经理和秦玉秀总经理探讨了仲裁机构、仲裁地和仲裁员的选择问题。沈教授强调三者之中仲裁员的选择尤为重要,其专业程度、文化价值观念、责任意识和对特定问题的理解都会对仲裁结果造成影响。他建议企业建立仲裁员档案库,提前了解仲裁员的背景、理念和经历,以备不时之需。秦总经理和尤总经理从企业实际参与仲裁案件的经历出发,提醒企业经营者和法务在事前做好风险防范,注意仲裁机构、语言、准据法、仲裁地和仲裁员等关键要素的选择,为开展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
沈四宝教授介绍仲裁机构、仲裁地和仲裁员的选择问题
师虹律师和邢修松律师介绍了仲裁条款拟定中需注意的基本事项,表示仲裁条款要符合法律要求,保证有效性,同时写明争议发生时所选仲裁机构、语言、仲裁地、仲裁庭人数等,确保其确定性和可执行性。师虹律师还建议企业建立仲裁条款库,列明各仲裁机构的基本仲裁条款及可变更部分,以为法务制定仲裁条款提供标准。
师虹律师介绍仲裁条款的拟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