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次日会议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4-07
2017年4月5日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第十四届会议第二日,大会继续就联合国避免双重征税范本(简称联合国范本)中有关国际运输(船运、内河水道运输和空运)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的核心内容有:删除了有效管理地(the 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的说法,重新定义为,“国际运输”是指通过船舶或飞机从事的任何运输,但完全在一方缔约国两地之间经营的船舶或飞机并且经营船舶或飞机的企业不属于该缔约国的企业除外。其次,删除了内河交通运输相关内容,内河交通运输不适用协定,但在范本评注中也说明,跨境内河交通运输,符合国际运输的定义,可适用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