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公布审理案件仲裁员信息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4-18
作为国际商会(ICC)增加仲裁透明度工作的一部分,ICC自去年开始公布仲裁案件仲裁庭的组成结构,包括仲裁员指任方式、姓名、国籍和在仲裁庭中所担任的职位等信息。
截至目前,ICC已公布162个案件的仲裁员信息,其中87件(约50%)由独任仲裁员审理,75件是由三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审理。在87位独任仲裁员中,59位(约占2/3)由ICC仲裁院或其他指定机构指任,28位经所有当事人协商确定。而75个组成仲裁庭的案件中,151位边裁里只有6位仲裁员由ICC仲裁院指任,其余仲裁员都由当事人指任;相较之下,只有3位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协商决定,47位由两位边裁协商确定,25位由ICC仲裁院指任,这意味着60%的首席仲裁员和95%的边裁由当事人直接或非直接任命。
该举措的另一益处是提高了ICC仲裁员组成的多样性。313位受指任的仲裁员中,51位为女性,约占16%。而145位当事人指任的边裁中,只有17位女性(约占11%)。相较之下,87位独任仲裁员中有24位女性(约占27%),其中15位由ICC仲裁院指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