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参与规则制定,积极发出中国声音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4-21

深度参与规则制定 积极发出中国声音

——访ICC商法惯例委员会代理经销示范合同工作组、仲裁委员会ICC仲裁规则修改工作组专家董箫


        国际商会(ICC)是全球重要的民间经济组织,1919年成立,总部设在巴黎,拥有90多个国家委员会、650多万家会员,近百年来在制定国际商事规则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际商会12个专业委员会涉及的专业技术和行业议题十分广泛,包括贸易与投资政策、金融、电信信息技术、广告与市场、环境、运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等领域。


        1994年11月,中国贸促会以中国国际商会的名义正式加入国际商会,并牵头组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多年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带领中国工商界参与国际商会各项事务,在国际商事规则制定中积极发声。去年,与国际商会对应的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12个专业委员会全部成立,并陆续推荐各领域专家加入国际商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参加国际商会活动及国际商事规则制定。


        专家们在各自的工作组如何参与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又给国内企业界带来什么启示?日前,《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了在国际商会任职的专家学者,了解到他们如何代表工商界积极代言发声。


        记者:国际商会商法惯例委员会代理经销示范合同工作组的核心工作是什么?


        董箫:商法与惯例委员会是ICC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负责国际商业活动规则的制定和推广,由其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 terms)已经成为国际商业活动的架构规范。同时,商法与惯例委员会与其他国际规则制定机构相互配合,以商业的视角倡导更加和谐的国际商事贸易。为了更好地促进国际贸易,商法与惯例委员会下设多个由全球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具体负责规则的起草工作。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行业缺乏全球统一的合同范本可供参考。买卖双方自行起草合同时,往往因无法令合同条款对各方均公平而不能签约,合同中的法律漏洞、陷阱条款、模糊措辞也常常为双方带来难以调和的纠纷。因此,国际商会在准备多年后推出了《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为国际贸易行业提供了均衡各方利益、简明而可参考复制的基础合同模板,并于1997年首次发布。2013年,国际商会发布了其修订版,也是代理经销示范合同工作组的核心工作成果。修订版在以往版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银行付款责任(BPO)等内容,并作为国际商会正式出版物公布,为世界各国的国际贸易从业者、研究者提供了标准权威、详实全面的实务及理论指导。


        记者:您对国际商会各工作组成果在国内的转化情况有什么建议?


        董箫:首先,语言转化是很重要的一步。《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修订版发布后,中国国际商会为给我国进出口从业人士、理论研究者及法律工作者提供实用帮助,组织了翻译专家工作小组,由我本人统筹,盈科律师事务所顾问杜宝忠、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王善论教授、浦发银行交易银行部审单业务主管陶凤琪女士等业界专家完成最新版本的中文翻译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高祥教授对译文进行了细致严谨的审读。中文版在严格遵循原义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以符合实务中中文用语习惯的形式呈现出来,以便于中文读者理解。


        其次,国际商会各专门委员会在组织专家组从不同侧面完成国际规则的修改、制定和升级之外,还会基于世界范围内的广泛调研产生各领域研究成果,国内企业如能有效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将很大程度上帮助自身少走弯路。ICC一直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国际商会仲裁委员会为例,其另一项职能便是出具研究报告,去年,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仲裁费用分担的研究报告》,今年又发布了《关于金融机构使用仲裁情况的研究报告》。可以说,国际商会的研究成果集合了世界各国专家、学者、资深从业者的智慧,能够为企业提供最方便、快捷、专业、权威的渠道了解各国行业的最新情况,非常实用。但国际商会的发布工作往往以国别为单位,后续能否通过各级机构和专家的地区推广,做好本国范围内的成果推介和转化,决定了这些优秀成果能否真正为本国企业所用,在关键时刻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记者:您认为中国专家加入国际商会各工作组,最大的是什么?


        董箫:越来越多的中国面孔出现在国际组织和重大国际场合,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参与者专业能力的肯定,更体现出中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方面的能力与地位的凸显和提升,归根结底,还是与国家经济地位、国际影响力紧密相联。仍以《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为例,从前后18个版本的反复探讨、研究、修改过程中,我们明显感受到中国作为国际贸易参与者角色的转变,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规则需求的变化。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粗加工出口国、资本输入国的单一角色,对示范合同中“公平”的期待也相应地更倾向于保护经济地位弱者。如今,中国不仅是出口大国,更成为众多产品的最大进口国、全球对外投资大国,本土科技企业也开始领跑世界。经济地位的转变必然带来贸易角色的多样化,期待国际规则兼顾多方面的利益,而中国专家参与规则制定,将能够在规则中最大程度地体现本国诉求,例如新修订版本《国际商会国际销售示范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侧重、对反垄断规则的体现等。


        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如果以经济地位作参照系,国内专家、学者、专业人士参与各类国际场合的比例应该更高,在越来越多的专家获得国际认可的同时,也期待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单位能够为中国声音“传出去”提供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