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6-08
中国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稿。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使用外汇投资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一家香港结算行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专门用于办理“北向通”下的资金汇兑和结算业务。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持有人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北向通”下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投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06-08
中国央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稿。境外投资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币或外汇投资。使用外汇投资的,债券持有人应在一家香港结算行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专门用于办理“北向通”下的资金汇兑和结算业务。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持有人在香港结算行办理“北向通”下的外汇风险对冲业务。境外投资者可通过“北向通”投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