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C仲裁院在实务说明中加入对无益主张和抗辩的快速裁决程序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7-11-23

 

国际商会(ICC)国际仲裁院近期宣布更新面向当事人和仲裁庭的实务说明。

新说明于2017年10月25日经仲裁院主席团批准,并在2017年10月26至27日的仲裁院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

说明为立即驳回显然没有意义的主张或抗辩提供了指导。说明强调,《国际商会仲裁规则》2017版第22条为该类案件管理工具提供了依据。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对一项或多项无益主张或抗辩应用快速裁决程序。申请必须尽快提出,而仲裁庭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并在给予当事人适当机会申诉抗辩后尽快作出决定。仲裁院原则上将在秘书处收到应用该程序的裁决书一周内,详细审查裁决并作出决定。

ICC仲裁院主席亚历克西斯·穆勒(Alexis  Mourre)说:“在适当的情况下,立即处理显然没有意义的主张或辩护可能是提高仲裁的时间和成本效率的有用工具。说明的这一补充旨在澄清在《国际商会仲裁规则》下,该程序性工具可以适用。”

《说明》上一次更新是在2017年3月份,旨在为新“快速裁决规则”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