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审理区块链货币案件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10-09
2018年7月,新加坡国际商事法庭(Singapor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urt)将开庭审理首起区块链货币案。
什么是区块链货币?
区块链货币本质上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不与任何特定国家挂钩,也不受任何央行或货币主管机关的监管。两种最著名的区块链货币是比特币(Bitcoin)和以太币(Ethereum)。这两种货币作为交换手段的替代货币被开发出来,又经常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易。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以太坊是一个开源的有智能合约功能的公共区块链平台。通过其专用加密货币以太币提供去中心化的虚拟机来处理点对点合约。以太坊的概念首次在2013至2014年间由程序员Vitalik Buterin受比特币启发后提出,在2014年通过ICO众筹得以开始发展。截至2018年2月,以太币是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仅次于比特币。
本案案情
原告是一家英国电子市场制造商,在交易平台上提供流动性,以虚拟货币对的价格买卖虚拟货币。被告是一家新加坡注册公司,经营一个货币交换平台,允许第三方以比特币和以太币来兑换其他虚拟货币或法定货币,如新加坡或美元。
原告同意了被告交换平台网站上规定的条款和条件。2017年4月19日,原告发出了12617个比特币和以太币订单,但仅有15个订单被完成。其中8个订单是按0.04比特币兑1以太币的价格成交。具体来说,原告以0.03969596比特币1比特币的汇率将46.8384 以太币兑换成比特币。其他7个是销售订单,按照10比特币兑换1以太币交易。这些订单是在被告的交易网站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进行市场价格更新后执行的。
由于故障,原告的交易价格是被告平台唯一保存记录的价格,由计算机系统匹配与强制出售比特币的交易者进行匹配交易。
原告贷记大量比特币,同时借记大量以太币。强制出售比特币的交易者的账户相应被借记并贷记,之后平台自动下达止损令,以最优惠的价格出售强制出售交易者的资产。
原告获利约为故障前比特币兑换率的250倍。次日,被告交易平台试图单方面撤销交易,并援引风险披露文件中的条款。被告将比特币返还给交易商,并将以太币返还给原告。原告不服,提起本案诉讼。
本案难点
本案金额。原告请求并未折算成美元,但根据数字货币兑换公司CoinDesk公布的4月19日1比特币换1226.94美元的汇率计算,兑换金额为378万美元。此后,由于机构投资者资金涌入,比特币价格飙升。目前1比特币折合61131.72美元。
本案法律难点。根据新加坡法律,要以单方面错误为撤销合同,必须证明就合同的条款存在根本错误,而合同相对方知道这一错误。因此,本案需要就全案的事实情况及计算机匹配和交易系统及其特点进行综合考量。本案原告主张其只是“自动放置原告的专有系统,在平台上自动寻求报价价格达到或接近最佳可用的价格”),被告如何就原告的知情进行举证也是难点之一。
本案程序难点。根据法院规则,法院可任命一名专家,最好是双方同意的一名专家,就事实或意见(不涉及法律或解释问题)进行调查和报告。但在区块链货币这一技术领域,所有人都是竞争对手,原告希望对其自动交易系统的工作保密。因此,法院没有任命一名专家,而是在原告专家根据机密信息提出专家意见后,由法院委任独立专家进行核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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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表不不代表本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