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计划全面改革商品服务税制度
发布人:中国国际商会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
新加坡财政部近日发布2018年商品和服务税(修订)条例草案,就全面改革商品和服务税制度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涉及的政策,包括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企业对企业(B2B)的进口服务征收商品服务税,商品及服务税将按照反向征税(reverse charge)原则向新加坡国内企业征收。
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如果纳税人在12个月内发生的进口服务总值超过了100万新加坡元(约733,000美元),按照征求意见草案中的新规,该纳税人将承担商品和服务税纳税登记义务。
征求意见草案还针对为新加坡消费者提供广播、电讯和电子服务的企业出台了新的纳税登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每年全球营业额超过100万新加坡元,并向新加坡客户提供B2C数字服务的海外供应商和电子市场运营商,将会面临纳税登记义务。
本次征求意见还涉及其他旨在提高新加坡打击税务欺诈能力的商品服务税修订意见。计划实行的新措施包括,通过多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税务机关调查税务犯罪的权力,以及对私营部门实体实行反向征税的易发生税务欺诈的商品暂不征收商品及服务税等。